服装厂日常管理制度(二)
.合同期定为一,每个员工均需订合同。合同期满要辞工的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厂方,如果某些职位会造成影响厂方生产的,要等厂方招到人顶替此职位时才能离厂。辞职人员工资随粮期领取。如每月号发工资,而
号是休息假期,则发工资日期为下一个工作天。
二章厂规守则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的一切规章本厂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而各级主管人员必须认真、耐心教导其它员工
.各员工对内须认真负责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损耗、提高产品质量、增创新产值;对外应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员工为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但紧急或特别情况下不在此限。
.员工非经本厂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与本厂业务有关的职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义经营与本厂相同的经营项目,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员工在工用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除业务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厂电话。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把亲友带入工厂或宿舍。
.员工不得携带枪、弹药、刀具、摄影机、易爆及与生产或业务无关的物品进厂或宿舍。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财物出厂,私有物品携带出厂应向有关领导领取放行证方可携带出厂。
.员工上班时必须佩带岗位证进入车间。
.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阅读与业务工作无关的书刊。
.讲卫生,不准在厂内乱扔杂物、不准随地吐痰。严禁用卫生纸以外的杂纸上厕所。
.严禁代人打卡或签咭。(除加通宵卡钟打不到除外,可到办公室签咭)
.所有员工不准向公司借款及预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机械设备必须每天保养,如果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请机修工来修理或
.主管,不能私自乱动。
.保持厂内设施的整齐,不准擅自搬动固定的车位,桌子等厂内的一切固定设施。
.严禁损坏工厂的一切财物和偷盗公司或他人的财物。
.遵守财务制度,不得侵占和亏欠公款。
.遵纪守法,文明用语,不恶语伤人、搬弄是非、大声吵闹。
.严禁烟火,不准在车间内抽烟: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生火煮食;严禁留客住宿。
.管理人员之间应互相帮助,通力合作。而每个部门主管须管理好自己部门员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门。(除临时调动安排下)
.不得操作使用或练习不属于自己使用的机器设备,如损坏设备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保持车台整洁,每天开工以前必须先擦车台、试车才能正式生产。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关机。
.所有工序均要清楚上自己的工号。不签工号者,取消此扎工序的工资。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乱飞,将作严肃处理。所有改飞均要管理人员的签名。
三章雇用、调动
.公司新进员工须经筛选或考试,并经审查核定才得雇用,应一律先经试用(一个月),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如因志趣不合或无法胜任工作者可按工厂规定办理辞职。
.订立劳动契约时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工作经历、学历、身份等事实者,厂方将按其情节经重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