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四)
.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装货通知单》,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出货单》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客户投诉反馈表》。
.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调货产品操作规程:..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调货计划通知单》,及产品《质检报告》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货运单》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情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引销员必须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所有运做程序必须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不得擅自提供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必须根据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对客户投诉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销售部在接受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销售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章方为有效。
.销售合同必须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所有《销售合同》必须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合同评审表》,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工矿合同》为蓝本。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所有处理产品包销合同的价格需经分公司总经理及销售副总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所有《销售合同》均须建立严格的销售档案并填写《客户跟踪管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方公司住所和经营地址,需方公司主要负责人手提电话、住宅电话、办公电话,家庭住址;..《销售合同》复印件;..所有产品销售往来明细、本公司代办运输的发票、货票等财务有效凭证复印件。..有关产品库存经双方确认的库存盘点表及往来帐核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