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科工作标准(二)
? “创先争优”总结评比工作程序。
每进行一次评比总结工作,?月初评, 月-下元月总评。
.运用党员名册和党员、党组织卡片,做好终统计报裹工作。
?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意见》在每终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内容按公司《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中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组织实施。
职权
?i 对上级党组织和党委的有关指示、决议,有权下达各支部执行。
? 有权检查、督促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各种活动的情况,井有权参加和进行指导。
? 有权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座谈、讨论、了解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 有权向各党支部收集、索取有关党的建设方面的资料数据、先进典型材料等。
? 有权对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考察教育,根据党员的表现情况提出奖励和处置意见。
? 有权组织基层单的有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参观外调工作等。
? 有权对科级以上干部和党群系统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工作,并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调整、任免、奖惩建议。
? 有权对全公司干部的劳动进行组织和对科级以上的干部和党群干部的劳动进行考核。
检查与考核
? 接受党委正副书记的检查与考核。
? 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和党群系统方针目标管理的考核和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和奖惩。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组织科起草
本标准委托组织科科长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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