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业务规定(二)
十七条 对外协厂商交来货品的质量、交货期、价格以及内部的管理状况要做审核。?
十八条 若有模具(设备)存放于外协厂商之处,要确实管理,检查其对模具(设备)使用保养的情况。?
十九条 本公司于外协验收、生产装配或再加工时,对外协质量的抱怨以及对外协厂商的审核结果,除了要存档外,应转告外协厂商。?
二十条 外协除了口头方式信用约定,最好要能订立合同或简明的外协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公司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奖励条款等资料)。?
二十一条 对于考核成绩好的优良外协厂商,建议公司给予其较优惠的条件及分配较多的工作。
二十二条 配合质量管理单位,做好外协质量管理稽核工作,管理外协厂商承制货品的质量,并协助辅导厂商作好质量管理工作。?
二十三条 安排外协业务,必须要有弹性应变的能力,并要经常地与生产管理单位和外协厂商密切联系,确实了解实际情况与预定进度是否超前或落后,有困难要立即解决,并防止再发。?
二十四条 外协完工后要作成本分析(工时、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判定外协是否有利及判定此外协厂商的能力。?
二十五条 所有的资料必须建档备查,以利作业。?
二十六条 有关外协之未详尽事宜详见外协管理规定。?
二十七条 本规定呈阅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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