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规章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必要保证。根据我校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每半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入党申请人的思想状况和在学习、工作中的表现,对照积极分子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二、对积极分子要指定-名正式党员负责联系、培养。联系人每月至少和积极分子进行次谈心,每季度将联系情况填写入积极分子考察表内。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积极分子考察表、推荐优秀团员为党的发展对象的推荐表)。
四、支部对积极分子必须进行一以上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的考察,政治觉悟和政治品质的考察,历史和现实表现的考察。
五、党支部要经常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 。
六、积极分子在被列入发展对象前必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参加结业考试。
七、学院分党校每半对全院的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作一次分析,向学院党支部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