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三) 更新:2024-01-17 09:00:30 新高考网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无故旷工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的奖金。 、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人调发[]号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1 2 3 4 5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