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分清公与私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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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公与私发言稿

依据教育局党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有关要求,今天我结合幼儿园的工作实际,现就我们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如何正确认识“公与私、义与私、义与商”的关系问题,谈谈我个人的一点粗浅看法,不到之处,请大家诚恳指正。

在公与私、义与私、义与商”的三个关系中,我首先谈谈如何正确对待公与私的关系。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公与私的关系。所谓的公,就是社会或社会利益;所谓的私,就是个人或个人利益。公与私是对立统一的;其对立表现在,它反映了不同的利益对象及其要求。其统一表现在,对全局而言为私的利益,在一个局部就是公共利益;对局部而言为公的利益,在全局就是为私的利益。个人的私立在任何社会都要受到限制,它的平衡需要依靠制度、法律和道德,就是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客观需要。

如何正确对待公与私的关系,一方面要看到公与私存在的现实必然性,正视合法的私人利益,在可能的条件下,满足个人正当合理的要求,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树立*,倡导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公而忘私的高尚情操。在公与私利益关系发生矛盾的时候,要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以公为重、以公为先、舍私为公。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旗帜鲜明的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制度优越性、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良好道德风尚。

如何正确对待义与利的关系。义与利具有统一性:二者可以统一在公共关系上,公共利益既是利益追求,又是道德目的,在这里利益和道德得到统一;义与利又有对立的一面;有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义与利不能同时兼得。但是义与利并并不是针锋相对、水火不相容的。在实际生活中,具体情况虽然比较复杂,但只要分清公利和私利,权衡大利和小利,就不难找到道德把握的界限。问题在于当遇到利益冲突时如何对待,以什么原则来解决冲突。

义与利的辨证统一关系,要求我们正确对待人生过程中的义与利,树立正确的义利观。明确义与利的标准。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是不义。利有正当的利和不正当的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的利,正当的利就应该努力争取。坚持义利统一的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我国市*,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统一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但义利之间,国家、集体、个人之间也会有矛盾的对立,因此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反对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总是围绕着义利二字打转。可是,假如我既不是君子,也不是小人呢?

曾经有过一个人皆君子言必称义的时代,当时或许有过大义灭利的真君子,但更常见的是借义逐利的伪君子和假义真信的迂君子。那个时代过去了。曾几何时,世风剧变,义的信誉一落千丈,真君子销声匿迹,伪君子真相毕露,迂君子豁然开窍,都一窝峰奔利而去。据说观念更新,义利之辨有了新解,原来利并非小人的专利倒是做伯乐天经地义。

“时间就是金钱!”枣这是当今一句时髦口号。企业家以之鞭策生产,本无可非议。但世人把它奉为指导人生的座右铭,用商业精神取代人生智慧,结果就使自己的人生成了种企业,使人际关系成了一个市场。我曾经嘲笑廉价的人情味。如今,连人情味也变得昂贵而罕见了。试问,不花钱你可以买到期个微笑,一句问候,一丁点儿恻隐之心?不过,无须怀旧。想靠形形色色的义和说教来匡正时弊,拯救世风人心,事实上无济于事。在义利之外,还有别样的人生态度。在君子小人之外,还有别样的价格。套孔子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于情。”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不容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了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生,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你权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判别更是一目了然,譬如写作,占有注重的是作品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创造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有真性情的人,在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更为可贵的是,在世人匆忙逐利又为利的时代,他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之情。我不是指中国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致,也不是指小农式的知足保守,而是指一种不为利驱、不为物役的淡泊生活情怀。仍以写作为例,我想不通,一个人何必要菱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检验?当然,人生总有其不可消除的痛苦,而重情轻利的人所体味到的辛酸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梦想不到。但是,摆脱了占有欲,至少可以使人免除许多琐碎的烦恼和渺小的痛苦,活得有器度些。我无意以审美之情为救世良策,而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在义与利之外,还有种更值得一过的人生。这个信念将支撑我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官与商”的关系,坚决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立身、处世,时时处处把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大于一切、高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上,尽心竭力为党分忧、为国建功、为民造福。

一是正确把握“公与私”的关系,保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的自觉。能不能把握好公私界限,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是检验一名党员干部党性纯不纯、作风正不正的试金石。反复强调,在作风问题上,起决定作用的是党性。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私”既是私利,也包含私心、私欲,不仅体现在物质利益上,还体现在精神状态上。“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晋代的傅玄告诉我们主持政务关键在于去掉私心,否则就没有公道可言了。如果只图自己舒服、只讲个人面子、只顾自身前程,就难免让“私”字大行其道,助长“四风”蔓延,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只有把握好公与私的界限,才能真正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面对公私关系,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还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党员领导干部要有清醒的认识,时刻牢记手中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姓“公”不姓“私”,坚持克己奉公、秉公用权,公私分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正确把握“义与利”的关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孔子说:“世上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对领导干部而言,尤其应该摆正义与利的关系,可以追求个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可以有自己的灰色私利,更不能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理当做到破除私心、成全公义。这是领导干部应该秉持的义利观,也是中央领导一再强调“为官发财应该两道”的深意所在。“一个人最大的敌人,往往不是别人,而是我们自己。”对领导干部来说,不怕物质诱惑多么炽烈,就怕内心自律溃败;不怕监督存在留白,就怕不能战胜“心魔”。要正确处理好“义”和“利”的关系,别让自己掉进唯“利”是图的歧路和错路。

三是正确把握“官与商”的关系,自觉摆正官商位置。3月28日闭幕的博鳌论坛上,专门设置了《政商关系新生态:君子之交相忘于江湖》的分论坛,表达了对新型政商关系、健康政治生态的期待。在新常态下,如何构建新的官商关系非常重要。在继续保持高压反腐态势的大背景下,健康的、正常的官商合作也要大力提倡。只要是合乎政策法规,合乎法定程序,利于企业发展,利于政府发展的“共赢”项目,就应该大胆合作。不能因为之前暴露的“在商言官,以商养官”现象就“泾渭分明”,很多商人、企业再也不想“转型”升级了,地方该有的项目,政府纯粹不搞了;工程建设引进,园区不建了;连正常程序开展的投标中标也停止了。这样的“官商相背而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也不利于进一步改革开放。所以,新常态下,构建起新型、正常的官商关系尤为重要,只要坚持依法守纪,政府公开透明落实国家政策,企业增值纳税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官商之间一样也可以建立“鱼水关系”,双方共同发展,实现真正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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