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育老师师德师风承诺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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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为塑造教育诚信形象,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做一名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人民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并作如下郑重承诺:

幼儿园保育老师师德师风承诺书三篇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不发表有悖于师德行为的活动和言行。

2、热爱幼儿园,努力维护幼儿园社会声誉,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言行,发现不良倾向能及时制止或上报。

3、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谦逊,团结协作,互相关心,共创和谐校园。

4、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精神,尊重个别差异,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而努力。

5、坚持正面教育,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单纯横向评价幼儿。

6、工作责任意识到位,不做玩忽职守的事情,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

7、敬业爱岗,基于幼儿认真备课、实施教学计划,养成观察和反思的良好习惯,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8、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面向全体尊重个体实施多元沟通方式,妥善处理家园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9、自觉执行依法施教,廉洁从教的有关规定,不从事有偿家教,不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和礼卡,不参加家长的宴请。

10、严格执行教育收费规定,不为幼儿订购规定以外的学习资料或图书,不向幼儿推销商品和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以上10条,请幼儿园、幼儿、家长、社会予以监督。

承诺人:

日期:

(一).幼儿园师德师风的承诺书

(二).幼儿园师德师风承诺书

篇2

教育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我向社会、家长和幼儿郑重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幼儿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旷教、不随意停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办公室打电脑游戏,不说任何损害学园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尊重幼儿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幼儿,保护幼儿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均一视同仁。

4、严谨治学。精心组织一日教学活动,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要质量,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因材施教,尊重幼儿个体差异,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5、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家长、幼儿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不利用幼儿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擅自向幼儿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更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6、自尊自爱。严于克己,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语言、行为规范健康。装扮符合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装艳抹,带班时间不串班、不闲聊。

7、廉洁自律。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不向家长谋私利,不做、不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不做变相收费,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8、终身学习。以专业型教师为自身进取目标,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坚持不断地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水平;自觉抓好自纠自查,定期开展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给自己的心灵一次净化,使自己的师德得到提升。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篇3

为努力践行*,积极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将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郧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以及《杨溪铺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并郑重承诺: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准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4、自觉抵制工作之外的为家长、为幼儿的各类有偿服务。

5、不以任何理由随意离开幼儿、串班、串岗;在配班过程中不将手机带入教室、接听电话、收发短消息、上网、炒股、游戏等。

6、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严格按保育工作手册开展工作)。

7、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穿高跟鞋进班,不佩戴垂挂式、尖利的耳环首饰,衣着仪表大方、整洁、适宜。不佳情绪不带进教室;热源物品不入教室)。

8、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故意不完成本职工作。

9、不对幼儿进行挖苦、讽刺、辱骂等语言伤害和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损害幼儿的学习、游戏的权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0、不以本人的兴趣爱好、家长的教养方式、孩子的能力作为评价幼儿的唯一标准。

11、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以上十一条,敬请同事、学生、家长、社会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