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员干部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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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一

9月,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庆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12月,栾庆伟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收缴违纪所得。7月,栾庆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要紧密结合实际,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准确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树立和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就应该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本质和目的、内涵和要求。一要坚持全面发展。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健全、科学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作为发展的总目标,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推进。二要坚持协调发展。

努力改变目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人群之间存在较大发展差距的现状,不仅有利于*,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有利于促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发展。三要坚持可持续发展。

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必须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得到增强,最终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一方面需要通过经济发展改善人们的物质生活;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各项事业的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五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首先是要抓好经济发展,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点也不能偏离这个中心。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综合实力,才能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才能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促进发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促进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在树立和落实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经济、政治、文化的全面发展和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地把反腐倡廉寓于发展之中。要正确处理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使反腐倡廉工作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保证作用,并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进程中,平稳健康地向纵深推进。一要把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统筹谋划,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纪检监察工作为促进发展服务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在整体工作的摆布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熟悉和把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发展整体思路同步考虑,把规范权力运作与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同步要求,把健全党纪建设与完善法规建设同步实施,做到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发展大格局协调推进,同步发展。

二要立足于发展的大局,深入到改革开放第一线和市场经济新领域,及时发现和解决妨碍发展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必须针对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轻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要害部位、要害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关口前移,主动发现问题,力争把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重大经济活动,在参与中加强监督、搞好服务。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要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找准反腐倡廉的切入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优势,通过执法监察、专项治理、查办案件、信访处理等手段,努力消除影响发展的障碍。

三、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以人为本,这是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的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前进的动力,也是发展的目的;即是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加快发展,要害在人。通过正确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把握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腐倡廉工作要为发展服务,就必须大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不论是在廉洁自律、纠风治乱、处理来信来访,还是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既要正确处理好教育与监督的关系,又要处理好保护与惩处的关系。

要坚持用党的理论教育党员干部,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用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用党的政策保护党员干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从而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大力支持干事创业的好干部,纪检监察机关对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想干事、能干事的党员干部,要从政治上给予更多的理解、关心、支持和保护。一方面,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帮助他们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另一方面,实事求是,扶正祛邪,惩恶扬善,解除他们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要严厉追究不干事、不作为的干部,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四、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基本内涵,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是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统一,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统一。作为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纪律保障的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转变发展观念,通过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推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要果断惩治腐败保证发展。

党员干部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二

从学者教授成功“跨界”到正厅级官员,栾庆伟完成了一次“华丽转身”。他的能力曾为外人称道,他的到来曾一度被视为一股政坛清风。但可惜的是,他躺在“功劳簿”上得意忘形,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无视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最终辜负了组织和人民的期待,堕入贪腐的深渊。他人生的“跨界转型”也毁于一旦。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党反思自己,经常用准则对照自己。并以下几个方面把好防腐反腐关。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己的思想精神境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教育,久而匀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就会慢慢地放松警惕。贪图的思想谅可能会逐渐增长,学习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但有的人平时常以工作台忙没空等理由而不参加集中政治理认学习,这样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一个人经常不学习头脑很容易产生麻木,逐渐丧失警惕性,从而可能向犯罪迈出第一步,所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放松,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更要挤出时间自觉参加政治学习,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每一道防线。

二、要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党的事业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谋好处。见利就图,见乐就享,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能在领导岗位上任职,是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能把职位当作捞线钱的本钱。为一时的贪分化欲而毁了自己,所以一定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要有道德廉耻观念,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要淡泊名利,淡定从容对一切,在工作上要对得起党和人民。

三、要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个人的收入应足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知足者常乐,不要一味去攀比虚荣,奢华,这样会为了一时贪欲而断送了前程,连累家庭。俗话说:为人不贪一身轻。

四、要管住小节,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当今有些人认为吃吃喝喝不算啥,收点小礼没什么,生活作风随便一点不要太认真。这些人正是平时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材和反面教育片来看,许多党员干部走向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阶下囚。从这些人身上为我们敲响警钟,因此,我们必须从这些反面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小节而酿成大错。用良好的心态去做好我们的工作。

正人先正己,做反腐倡廉的表率,作为党员干部如果自己都不正,如何去管好别人,去监督别人,所以要做好单位和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各廉洁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把廉洁从政做好。

党员干部栾庆伟案件心得体会三

“王岐山同志提出要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这既是对监督责任的要求,也是对主体责任的要求,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是各级党委的重要任务。”10月22日,就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第二天,辽宁省委书记李希在专题领导干部会议上强调。

这是自今年以来,辽宁省委常委会第2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就落实主体责任作出动员。按照中央要求,辽宁各级党组织积极探索实践,以“四种形态”为抓手,促进“两个责任”严起来、落下去、细到位。

加强监督提醒,让责任落实常态化

“月饼虽小却事关党的作风”,“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今年中秋国庆前夕,为严防“四风”反弹,辽宁省各市及省直各厅局党委以主要领导的名义,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把节日期间的廉洁提醒作为送给广大党员干部的特殊“节礼”。逢重要时间节点主动开展廉洁提醒,已成为辽宁各级党组织的行动自觉。

着眼于全面从严治党,辽宁省抓早抓小,通过经常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仅使党的监督成为一种常态,也促进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常态化。

201X年以来,辽宁省纪委以《要信摘报》形式,将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直接报送省委书记,由省委书记亲自约谈,并要求被约谈对象写出书面说明报省纪委。截至目前,省委书记已谈话18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直接约谈各市及有关厅局一把手60余人。

省委和省纪委以上率下,压力层层传导,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把廉政约谈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方式。

“近期有群众信访反映你街道某村领导班子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工作程序的问题,迟迟没有给举报人答复,现将约谈你街道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请在规定时间做好准备。”这是今年7月,大连市旅顺口区纪委向某街道领导班子下达的约谈通知书。

旅顺口区通过约谈强化预警监督,对尚未构成违纪违法案件的信访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据统计,两年来受到约谈单位的信访数明显低于其他单位。

营口市针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面问题,开展勤政廉政“半月谈”。该市纪委书记许加介绍,他们坚持“四必谈”,即群众反映热点问题较集中的部门领导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必谈,民主测评得票率较低的人必谈,换届、干部调整、重要时节等必谈。

谈起在任盖州市财政局局长时被约谈的经历,郑小飞感触颇深。他表示,作为掌管财政工作的一把手,接受约谈是对自己的一种很好的提醒,“提醒自己既要廉洁自律,又要担起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为进一步前移监督关口,辽宁省纪委注重把查处的案例资源变为警示教育资源,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分行业、分领域,以参观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发“推荐信”的形式,与领导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互动。

“落实‘两个责任’,要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要教育大多数,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省纪委副书记成刚表示。

盯住关键少数,让责任落实严肃化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管住大多数,又要紧盯关键少数,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放过。针对那些认为反腐节奏放缓、力度减弱的声音,辽宁省各级党委、纪委用实际行动作出了有力回应。

辽宁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张家成、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高宝玉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营口市人大副主任李思福,丹东市委常委耿玉礓,大连市委常委金程,抚顺市委副书记、市长栾庆伟,盘锦市政协副*刘铁鹰等厅级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近期,辽宁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红灯频闪”、警钟长鸣,让干部群众感受到了全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市(厅)级干部49人,县(处)级干部382人,绝大多数是单位一把手或在一把手岗位上发生问题。以作风问题为切入点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集中开展检查抽查。今年1至10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2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3人。截至目前,省本级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55起,发挥了震慑作用。

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三转”,运用多种方式落实监督责任,重点抓好“三类人”,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对88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函询,对省管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233人(次),共对1394人(次)省委拟提拔重用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对其中67人(次)建议暂缓提拔任用。

执纪监督一寸不让,责任追究也是毫不手软。辽宁省纪委把问责作为纪律审查的延伸,推进“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上肩。

2013至201X年,鞍山市总工会采用报销虚假票据的方式,套取年度培训费,分发给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人员多、数额大。鞍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韩文彬作为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被免去市总工会*职务,撤销党内职务,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进入“问责年”,辽宁省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今年1至9月,共问责党委(党组)59个,问责主体责任责任人68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人,组织处理363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列出责任清单,让责任落实制度化

“今年以来,组织协调局党组和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5次,召开专题会议6次,组织学习教育活动5次,约谈有关人员12次。”这是沈阳市旅游局党组班子成员张振深,在《市管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台账》里记录的内容。

虽然不是一把手,但作为班子成员的张振深,对自己肩上的责任一点都不含糊,这得益于沈阳市实行的“三责联动”制度。

为防止责任范围不清导致的责任“空转”,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沈阳市出台了主体责任计划管理制度,突出“三责联动”,即党委(党组)班子集体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织密纪律之网,形成党组织监督管理干部、防止党员干部走向违法深渊的红色警戒区。

该市还对每一类责任实行台账制,并建立主体责任背书制度、双报告制度,使“三责”在制度的保障下,成为目标一致的“动车组”。

在大连,为将主体责任具体化,今年6月,以庄河市为试点出台了实施细则。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工作推诿扯皮等问题,庄河市进一步细化责任界限,分级分类拉出“两个责任”清单,从党委部门到各委办局以及乡镇该履哪些责、如何履职尽责、不履责应给予何种处分,都作了详细规定。

“对存在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锐利武器,班子成员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相互关心、相互帮助”,这些都被作为市委责任写入实施办法。庄河市纪委书记裘孝锁认为,这“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干部接受监督、严守纪律、尽职尽责的自觉性、主动性”。

基层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省层面制度的出台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半年来,围绕主体责任落实,辽宁省委着手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细则》。该《细则》的一大亮点,是对党委工作部门,包括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以及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党组,都明确列出其所负的具体责任。

“要想使各单位准确把握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必须加快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厉的全链条。”在林铎看来,只有形成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才能真正把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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