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乱作为反腐心得体会精选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_1
反腐高压之下,纠风步步为营之中,出来一个“不作为”的担忧,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八项规定”全线进逼,有的官员抱怨“什么也没有了”,甚至还有说“官不聊生”的,“好处”不见了,“灰收”取消了,于是“心情”就灰暗、就“没劲”,“精神状态”就“一落千丈”,于是就“躺倒”,就“不拿也不干”,这是一种“不作为”。更由于反腐败老虎苍蝇一齐打,于是除了“老虎联手反扑”的杞忧和“官员造反”的危言耸听之外,更有关于“相当数量的干部会以消极怠工来应对”的担忧,也就是说,担心他们“不作为”。
反腐纠风,会引起大面积的“不作为”吗?这样的疑问本身就缺乏根据,甚至几近伪命题。但是确有一部分官员可能或已经出现了“不作为”的新倾向,却也值得注意??关于“不作为”,我们要讲两句话,一句是要教育,要讲清楚反腐使干部成为“不粘锅”,纠风令官员变得“清白”甚至有点“清贫”,这只是向“人民公仆”的本义、本相、本质的回归,“为官”本来就应“不易”,“当官”原本就不能“发财”,你不甘“清贫”,就请挂冠而去,你既然当了“官”,就要“干事”、有“担当”,而“不作为”的尸位素餐,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第二句是不要怕,在我们这个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社会,在我们这个“超稳性结构”的国家,有那么一些官员“不作为”、撂挑子,天塌不下来,完全不必过度担忧,更不能因此影响反腐纠风的坚强决心和高压力度。
我们总是讲,要把事情看清楚,要把问题想明白,就要讲辩证法,就要抓住主要矛盾,才能防止牵不住“牛鼻子”,才能防止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在当前的反腐纠风中,主要矛盾是“乱作为”。
“不作为”和“乱作为”看似一个矛盾,但我们面对的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是一部分人的“不作为”,而是长期累积的某些官员的“乱作为”。“乱作为”至少有两个层面,一是粗放的甚至是粗暴的“乱发展”,一些官员拍脑袋的“上马”,拍桌子的拆迁,最后是拍屁股的升官走人;二是以腐败为实质的“干劲”。在有些地方,国企转制,明明有市场规律,为什么“书记”要去拍板;矿山买卖,明明是市场行为,为什么“市长”要去坐庄;工程建设,明明应是公开、公平的市场招标,为什么“一把手”要“拽在手里”,其中是有“油水”、有“好处”、有“回报”,要么是自己的妻儿亲属得益,要么是官商一体的“兄弟”获利,所以他才有这么大的“激情”、这么浓厚的“兴趣”,以至于扑在“项目”上乐此不疲甚至废?忘食。这类的“大有作为”,这样的“干大事”,其实就是“乱作为”。比起目前一些官员的“不作为”来,这种“乱作为”的危害更大,所以成为我们面前的“主要矛盾”??这种“乱作为”,如果“不作为”了,真的“不敢”了,那才是一件好事呢!
再说一遍,部分官员中目前出现的“不作为”倾向,是值得注意,应当纠正的;但这不是反腐纠风和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我们的主要注意力要放在整治“乱作为”之上,更不能被某些“不作为”扰乱了视线、干扰了方向,削弱了决心。就在前不久,王岐山同志与全国政协常委对话,说了一段“看清楚,想透彻”的话,现录于此,以帮助我们抓住反腐纠风的主要矛盾??有委员提到,反腐以后,有的干部不作为了,不干活了。我问你们,不作为和乱作为,哪个对我们党的影响更大?哪个的现实影响危害性更大?换句话说,我们现在整治的是乱作为,不作为要不要整治?要整治,但是首先要把乱作为整治了。在整治乱作为的问题上要有紧迫性。我们才开始两年,不作为的问题大家不要太急,还要靠制度解决,还要靠思想教育。但是乱作为就不行!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_2
目前,全州正持续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拳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乱作为和不作为是作风建设的两个顽症。有的基层干部“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敷衍塞责、毫不上心;有的遇到问题绕着走,缺乏担当实干;有的对办事群众搞“软拒绝”,“不吃不拿也不干”;有的职责不清、义务不明,该管的、不该管的胡乱处之,不能正确履责用权、恰当行政……其本质是公仆身份缺失、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根本原因是享乐主义和官僚主义作祟,修身、用权、律己不严,谋事、创业、做人不实。
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根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须从“三严三实”上下功夫。首先,广大基层干部要把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工作准则和职业目标,让“严实精神”长久成为“良师”,固化于心、外化于行。其次,各级部门要严明党纪政纪,完善制约机制;强督查整改,铁腕纠风问责;让会干事能干事的基层干部得到肯定,不作为乱作为者受到严惩。
有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为,为官就要为民。基层领导要用“三严三实”戒尺规范自己,带头修身律己、公正用权、担当实干,带头靠前指挥抓落实,服务群众察民情。基层干部要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严格遵纪守法、忠诚干净、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实实在在做人,脚踏实地做事,争做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_3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4日通报了12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主要涉及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公款送礼、违规设立“小金库”、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
中秋国庆以来,为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监督举报曝光专区,连续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与此同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通知,要求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这次部署在县级开展专题教育,是前一阶段处级以上干部专题教育活动的延伸和纵深,发力点对准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连的基层干部作风问题。通知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求县级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由此看来,中央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已经转入了新的阶段,就是要切切实实在“打虎拍蝇”的同时,排查和整治群众意见大、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并逐步走上依法治理基层“四风”问题的路子。
在现实中,广大群众的吃喝住行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与基层机关和基层干部打交道,绝大多数事情不迈过他们的门槛就是不行。在平时,许多人都会遭遇到一些基层部门不作为的问题,他们对来办事的群众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能推就推、能拖就拖,不敢负一点儿责;群众也常常会遇到一些部门乱作为的现象,有些基层干部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听取群众意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执法、办事不公,有私利就什么都敢干;更有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贪腐谋私,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群众最不满意、最痛恨的是执法不公,有些基层干部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暴力执法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10月12日,云南省南涧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称,查明县红十字会副会长常文山与他人通奸,决定给予常文山留党察看处分,降为科员。这一处理结果遭到质疑,有网友称,如此道德败坏的行为,为什么只是降级,而不是“双开”?像这样的人还能留在体制内、留在党内,继续他的官员生涯,还有什么样的人不能为官从政。
很多“老虎”都是从“苍蝇”慢慢长大的。总结此前大量的案例,不难发现,领导干部犯错误,往往是先从违纪开始,进而发展到违法的。
多数情况下,都是领导干部之前出现的小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最后才成了大问题;同时有些不良甚至贪腐的干部隐藏得很深。过去,党纪执行不够严,导致发现问题时都已经是大问题,想治病救人却为时已晚。
因此,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必须从源头上查清“四风”的问题症结,从法律制度上制止不良官风的“潜规则”。
越是接近群众的岗位,越是能够显现公正的地方,越是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越需要查清、整顿好不作为、乱作为、乱执法、选择性执法、冷硬横退的问题,通过法治手段建立起规范权力的运行机制,让法律落实到每一个细节,确保能够更公道、更讲理,不管涉及谁,法律都一视同仁。
专题教育、依法治理,不能期待毕其功于一役,这是一场保护人民利益的持久战。因此,必须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隐蔽性、反复性、顽固性,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的法制制度,真正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拿出真正有效的措施,整治不良,消除害群之马,让执法者、司法者能够不折不扣地依法履职,确保执法动机要纯正,执法定位要准确,执法要出于公心,逐步消弭“四风”问题,让广大群众露出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