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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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纪委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的讲话如金石之音,令人警醒。如何才能做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呢?作为一个地市主管公安交管工作的党的领导干部,首先,思想上一定要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要为人民服务,必须要对党和人民负责。其次,要将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为政清廉、秉公用权。但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仅此还很不够,还必须建立并坚守保障“将权力关进笼子”的制度。2012年以来,交警在全市推行公车、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曝光和责任追究,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零减免”等交管举措,更是感触很深。

首先,要有“权力笼子”的革新理念。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专业警种,管理机动车和驾驶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这些既是交警的职责和任务,也是党和人民赋予交警神圣的权力。“一切有权力的人稍不控制就容易滥用权力,权力的周围往往伴随着滋生腐败的土壤”。在交通违法处理,车辆登记管理、交通事故处理,驾驶员考试等领域,因为权力的存在,也产生过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滥用权力和“索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虽然我们对暴露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但是仍然发生这些问题。究其原因,根本在于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和监督、缺乏制度规范。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革除积弊,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平正义,我们必须树立“把权力关进笼子”的革新理念。基于这一理念,邵阳交警率先在全省开创公职人员、公车交通违法曝光并责任追究,将公车特权和公职人员特权关进制度的笼子。紧接着又在全市全面实行交通违法“零减免”,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享有交通违法处罚减免特权。

其次,要有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

群众最关心的就是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更是恨之入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看似简单,要做到十分困难。这要求我们既要有勇气,又要有智慧,还要有自我革命、自我牺牲的精神和决心。革自己的命是痛苦的,因为这是舍弃能用于协调关系、照顾人情、和谐环境的有效“法宝”,有时还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然而,没有割舍,就无所谓得到,没有无私,就无所谓无畏,这是公平正义的需要,是交管事业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对党、对政府、对公安机关的强烈愿望和期待。因此,我们下定了壮士断腕的决心,及时构筑限制特权的笼子,坚定不移地推行“零减免”和公车、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追责制度。

第三,要有保障性的顶层制度设计。

防止权力被滥用,必须把工作重点放在堵塞制度漏洞上,做好制度顶层设计。一方面,要以科学的制度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对权力做出明确的规范,这样权力就有了限制和边界,就能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从而实现标本兼治。另一方面,制度要严格落实到位,要加强程序性制度设计,以严密的程序压缩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确保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始终如一。我们从交管工作实际出发,针对公车和公职人员交通违法现象泛滥,并且往往得不到有效处罚,群众意见大的现状,进行了广泛调研和科学设计。2012年6月28日,我们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市委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六部门共同印发的《邵阳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规范和约束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了公车交通违法抄告曝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严肃处罚、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纳入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第四,要有执行制度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制度固然可怕,有制度不执行,那就更可怕!无论多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实施,最终都是一纸空文。“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一种承诺、一种责任,要求我们执行制度时一定要做到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我们在对违法公车和违法公职人员的处罚中,敢于亮剑,敢于较真碰硬,做到“皮鞋、草鞋”一个样,“官、民”处罚同标准,突破特权“藩篱”。当然,我们生活在世世代代讲人情,讲关系的社会里,而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经常遇到打招呼的上级领导和特权部门的关系,他们个别不理解,找种种理由来为难交警,阻碍交管事业的发展。甚至到交警来找问题,特别是公安内部的特权阻力更大。但我们坚定信念,不开一个口子。哪怕遇到“枪林弹雨”,哪怕碰得头破血流,也不能将特权这只“野兽”从制度的“笼子”里再放出来,自《邵阳市公职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处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先后有200多台公务用车被媒体曝光并主动接受处罚。现在,全市公车违法处罚率达100%,公车交通守法率达98.7%,市民驾车守法率上升43.8%,人民群众对邵阳城区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飚升至89.7%。2013年11月初,省委书记徐守盛同志在邵阳调研时充分肯定了邵阳交通管理工作的进步,多次表扬了“零减免”和“限摩限电”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孙建国同志、副省长盛茂林同志在全省交管工作大会上充分肯定了“零减免”给邵阳交通管理带来的新变化,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汤向荣同志指出:“邵阳交警敢于亮剑,敢于自我革命,能够自觉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值得全省交警学习。”2013年7月,全省推广了邵阳的经验和做法,新华社、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湖南日报等数十家媒体对邵阳这一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生动实践走群众路线的做法进行了全面报道。

权力来自于人民,也只能为人民服务,决不能让权力成为某个集团、某个部门、某个单位或个人谋利的工具,坚决杜绝公权力“利有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是回归权力本质的必然要求,更是我们党走群众路线的基本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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