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微腐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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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要廉洁自律,坚决不参与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下面新高考网为大家整理了党委书记微腐败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党委书记微腐败自查报告一

*说,“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

在正风肃纪和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下,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初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一振。但也应当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尤其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多发高发,有的小官置法纪于不顾,盗领、挪用民生“救命钱”,小官巨贪被挖出一拨又一拨,他们“吸血不多,痛痒一片”,危害极大;有的门好进了,脸却难看了,事更难办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让群众“跑断腿”“伤透心”。这些发生在基层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百姓切身利益,蚕食的是群众获得感。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不断,相比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猛于“虎”。民之所呼,政之所向。正是认识到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危害性,中央将今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指向基层,向下倾斜,向基层延伸。可以说,“微腐败”就是大腐败的前生,大腐败就是“微腐败”的后世。管住今天的一只小“苍蝇”,既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大“老虎”,更能保一方百姓、赢一方人心。否则,一旦“大老虎太远,苍蝇扑面”,“微腐败”就会危害党和政府健康,啃食政府形象,掘断党心民意之间的纽带,必然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基层不是权力监督的“空白地带”,严查基层贪腐,必须让执纪监督问责真正下沉到基层一线。笔者认为,对“微腐败”要露头就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分大小,零容忍、无死角,既打老虎又拍苍蝇,须臾不可懈怠、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做到抓大不放小,对基层“蝇腐”要挖树刨根,一抓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寸步不让,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让反腐正风给百姓带来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腐败的要害,不在于级别的高低,而在于权力的异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这也是十八大以来重要的反腐共识。治理“微腐败”要扭住权力不放松、不懈怠,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为基层“微权力”量身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笼子,让制度的笼子更加贴近基层实际,避免基层权力跑偏。一方面,加大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力度,驯服权力,加强基层政务、财务公开,让“小官”的一言一行接受阳光暴晒,让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主动接受群众、媒体和全社会的监督。另一方面,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推进“一案双查”,加大对“一把手”的问责力度,让主管领导不再“视而不见”。

基层是权力的“神经末梢”,但绝不是管党治党的盲区、死角。越是在群众身边的权力,越要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把反腐倡廉一竿子插到底;越是问题多发,越要突出问题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微腐败”,理直气壮地制止“微腐败”,要瞄准靶心、有的放矢、坚决查办、毫不姑息,用基层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党委书记微腐败自查报告二

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县委、县纪委工作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效能建设和规服建设为契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较好。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08年度镇乡、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新廉办发[2008]1号)精神,我局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了仔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了《新津县安监局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和《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的通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一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作了详细的分解,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一)坚持政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局党组将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年初工作要点,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组理论学习内容,工作中切实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落实,事事有小结,年终有总结,并及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全年召开局党组会23次,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23次,做到党组开会必谈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了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政纪法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省、市、县效能建设贯彻会议直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全县廉政漫画展等活动,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认真征订《中国监察》、《中国纪检监察》等党风廉政建设刊物,发放并组织学习,巩固宣传阵地。通过学习,不仅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也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我局对现有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应保留的审批事项,对照法律法规找出保留依据,对不再适应形势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优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审批效率,使政务环境更宽松、更快捷、更高效。

(三)严格依法行政,严查事故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及时立案查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查处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依法对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加大了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力度,立案4起,结案4起,结案率达100%。今年我局执法人员无一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

我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以“亲商、安商、护商”为出发点,优化投资软环境,深入生产经营第一线,局领导班子对全县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长明带领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多

次前往企业现场指导,亲自前往省市安监局邀请相关领导和专家到企业现场办公,在全局建立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和定期走访企业、服务目标一票否决制,为重大项目投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快事快办。做好群众来访工作,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做好登记,及时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况,截止目前全年无一起上访事件发生。

(五)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廉政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专人负责,定期审核,杜绝违纪事件发生。坚持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公开选拔程序进行,干部的选拔任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班子领导和成员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对分管科室严格要求,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内部年度目标,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切实负起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责任。

二、“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

“一把手”及时安排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工作规划》牵头内容做到早部署、早计划。认真做到“四个亲自”,局“一把手”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自己言行,严于律已,勤政廉洁,敢抓敢管,仔细听取班子成员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掌握班子成员、各科室人员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对症下药。局一把手率先垂范,亲自接待

群众、企业来访,坚持经常到企业、单位指导工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落实。局党组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今年召开2次,一把手带头开展自查,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和述职述廉活动,使会议达到了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团结同志、推进工作的目的。局“一把手”组织召开廉政党课2次,分别以《求发展要讲“和、韧、严、实、新》、《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的安监队伍,为构建各谐新津提供安全保障》为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安监干部职工“怎样提升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廉洁自律、推进工作”作了详细讲述,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党员干部要耐得住艰苦,耐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切实做到以身作则、廉治自律。

三、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班子成员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各自认真履行职责。年初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进行认真的分析,提出了加强廉政建设的措施和建议,一把手在听取了班子成员的汇报后,进行综合性分析和研究,结合全局实际,提出了搞好局廉政工作的措施。

围绕深化效能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廉政准则》等制度,建立了《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佩证上岗制》、《领导交办事项限时办结和进度报告制度》等制度。“一把手”和分管纪检的领导利用专题会议和政治学习时间,向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及时传达廉政会议精神和有关县领导的讲话精神。班子成员及时对各分管科室反腐倡廉工作作安排并督促落实到位,对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自查,也不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科室干部进行了廉政检查。由于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内部的廉政教育,并建立健全了教育监督机制。

四、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情况

局党组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领导班子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纪委工作要求,模范地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积极主动为企业、单位、群众解决问题和实际困难,受到了各单位的好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我局党组于7月28日和12月2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结合党性、党风、工作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行了深入剖析,报告了个人遵守廉政纪律的情况并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局班子成员重点查找出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开拓创新意识等不足,针对不足局党组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局党组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力戒“一言堂”,杜绝“一人说了算”的家长制领导作风。我局制定了《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暂行规定》,对重大问题和敏感问题均进行集体讨论,在干部任免调整、重大项目安排、经费的使用等重大问题上,认真地听取班子成员的不同意见,在工作中,成员间养成了“多交流、多沟通”的良好习惯,在党组会、办公会、局务会集体讨论时,均能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地处理集体决策和个人分工的关系,既充分发扬了民主,又坚持了集体决策,实现了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局班子坚持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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