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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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1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纪发〔20xx〕7号)文件精神,我镇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我镇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我镇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镇机关和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我镇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等工作。并且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7月4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我镇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了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卫东任组长,徐忠乐、严定维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了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了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做好了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了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真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镇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专门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我镇纪检和财务部门负责。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和县财政局的要求,我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镇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五查五看”的重点,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镇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

3、清查结果在镇务会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镇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镇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乡镇小金库自查自纠报告3

按照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裕安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新安镇政府认真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新安镇镇长张恩平为组长、抽调由财政、农经、纪委等部门人员为清理工作领导组成员,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自查清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在裕安区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6月4新安镇迅速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传达《裕安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新安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负责小金库”专项治理日常工作,6月6日新安镇根据《裕安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新安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细则》,6月7日新安镇召开了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镇长张恩平布置了新安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我镇的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

(一)动员部署、做好宣传发动(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镇直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在6月25日前已将《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新安镇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新安镇各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各单位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政所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新安镇及镇直各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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