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一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根据旗纪检委的具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全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占荣同志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单位的决定,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使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有了极大变化,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使单位整体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年初,根据旗纪委、监察局的安排布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任副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人作此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年度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并形成了实施方案,半年结合旗纪委、监察局的督查,进行半年自查总结。全年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5次,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做到有安排、有布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
(二)狠抓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
今年,我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为重点,同时加强干部职工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及勤政廉政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坚持利用每周二为学习日,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读本》系列丛书。开设“手机廉政短信课堂”,坚持节假日前一天,给职工发送一条廉政信息,提醒大家时刻紧绷“廉政弦”。
一是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政策法律法规及理论知识,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学习。二是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学习了《党章》、《*一系列重要讲话》、《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反腐倡廉10个热点问题》等法律法规。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使全局党员干部做到了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以律己,自觉遵守党内处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我局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谈话和戒勉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装订成册,并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四)严格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为了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我局充分利用本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继续加大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宣传力度。按照我局制定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
2.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月18日我局召开动员大会,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对干部作风整顿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全面启动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通过此次作风整顿活动,体现了“整顿有重点,全员有合力;重视程度高,思想认识高;查找问题,有的放矢”三个特点,取得了预期成效。
3.进一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制度,将市发改委下达的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股室,责任到人,并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持实施考勤制度,定期、不定期对职工上下班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党内监督制度。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五不准”等规定,勤俭办事,精简会议,接待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超标购买小汽车、出国考察、旅游、高消费、到企业兼职等行为。
5.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按时申报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人、约束人、监督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的长效机制。
6.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有关规定,没有发钱物、津补贴、福利情况;没有索要、接受下级部门和单位的礼金、礼品和其他馈赠情况;没有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情况。
7.严格防止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发生。今年,我局及所属二级单位未发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案件、渎职失职案件,没有行政问责事件发生。
(五)立足本局工作实际,全力推行“阳光审批”。
1.全面加强项目审批监管。我局所有项目全部推行“阳光审批”。一是继续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开项目报批流程和服务电话,接受项目单位和全社会的监督。二是严把项目报批程序。按照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和项目审批规定以及《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严把项目入口关,不断规范项目报批程序,按规定权限上报、审批、备案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共报批各类项目120个。已批复(包括同意开展前期)96项,总投资192.6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批复1项,自治区发改委批复2项,市发改委批复16项,旗本级批复77项。所有上报和核准的项目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报批条件、程序、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没有出现一个违规审批的项目,从而从源头上制止了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继续完善项目监管制度。不断加大项目稽察力度,坚决按照投资项目的“四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资金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对项目进行全程稽察,严格把关,防止违规操作。
3.切实履行“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价格检查与认证职能。不断转变思想,强化服务,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使价格鉴证工作更加规范、完善,价格鉴证业务范围更加开阔,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我们相继开展了节假日、涉农、涉企、旅游、医疗卫生、市场整顿等专项检查。共检查立案一般案件10起,涉案金额115万。已结案1起,收缴罚没款85.68万元。其余9起案件还在调查处理中。立案查处价格违法简易程序案件421起,结案421起,实行经济制裁7.30万元。今年,12358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8件,处理市长热线2起,旗长热线3起,受理咨询36件,接待来人8批次19人,接听举报电话57个,解决处理率100%,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与调控工作。在价格监测方面,对不同时期、不同季节、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敏感价格实时监测。对粮油、肉食、副食品、蔬菜等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每周按时采集向市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并发布于我局门户网站,为宏观调控物价提供参考依据。下半年,我旗猪肉,鸡蛋价格涨势趋缓,根据一年来价格动态监测分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有望控制在3%左右。在价格调控方面,坚持严格执行“两条控制线”政策、严格控制出台提价项目、制定化解成品油价格上涨对相关行业影响的措施,较好地把握了价格调控的方向、时机、节奏和力度,并11次降低了我旗的成品油价格,有效遏制了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调整了薛家湾供水价格并开展了对准格尔旗供水公司的价格成本监审,并在11月下旬完成调整沙圪堵供水价格听证会工作。在价费管理方面,共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7项,标准数17个;免征收费项1项,标准数1个。为企业和人民群众减轻负担9万元。
三是抓好价格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案件197起,涉及金额5608.12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财鉴定125起,涉及金额1652.92万元;民事案件涉财价格鉴定19起,涉及金额529.35万元;其他价格认证案件53起,涉及金额3425.85万元。
4.加大了项目的组织实施力度。我旗所有中央、自治区投资和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均建立健全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从项目审批、方案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使项目实施有据有序,确保了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标准进行。
5.积极争取上级投资。今年以来,我局在农林牧水、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工程、社会事业、节能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目前,我局围绕基础设施、农林牧水、公共服务、环境治理、新型产业等领域,申报到国家和自治区争资项目46个,并对每一个项目都动态跟踪对接。现有29个项目获得上级投资20541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894万元,自治区预算内资金2077万元,自治区国内贷款20439万元,债券170000万元。
6.狠抓资金管理。对中央、自治区和地方政府投资类项目资金的管理,全部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严格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所有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实施部门、施工部门、监理部门及旗政府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从而避免了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7.认真开展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对重大项目实行特派员专项稽察制度,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稽察办法》对全旗项目进行跟踪稽察。紧紧抓住项目建设程序、投资概算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稽察,今年,我局共稽察35个项目,其中:配合上级稽察项目8项,自行组织检查27项。
(六)全面推行政务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我局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服务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发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作了公示、公开专栏,以党的群众路线为指导,以四公开一监督(公开管理职责、办事权艰、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加强社会监督),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各族群众为目的,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在单位办公场地公开、公示了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责、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工作流程及办公室办公流程指南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继续完善单位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工作动态专栏”、“节能宣传专栏”、“党风廉政宣传专栏”及“价格监测”、“价格公示”等栏目。通过专栏宣传,做到党政领导信息公开化,部门职责透明化,积极宣传种类廉政信息,制作网页廉政宣传标语,干部职工在浏览网页的同时,感受廉政文化教育。
二是做好数字信息亭工作。配合旗信息中心设立“数字信息亭”,及时公布涉及百姓生活的各类服务性价格收费和价格调整信息,让广大居民可以在广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及时、便捷的看到水价、电价、采暖价、油价等价格变化情况。
(八)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其他各项工作
一是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联系实际,全方位对照审示自己,认真总结反思、剖析了近年来在学习上、思想上、工作上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讲明了差距,提出了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与会党员开展了诚恳的批评和思想交流,提出了好多意见和建议,使会议形成了既是民主生活会,也是一次沟通思想、促进工作、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会。二是严格执行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局领导没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都按时报送。三是全局党员干部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四是积极报送了信息。并按时召开了述职述廉大会,班子一把手作了述职述廉报告。
总之,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上级党委的要求差距还很大,今后我们要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政治任务来抓,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为我旗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各级纪委工作部署要求,紧扣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惩防并举,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以改革创新的方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发改事业的有序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惩防体系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旗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党支部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支部其他成员对分管各中心股室办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本股室、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责任人。
2.突出教育预防,推进廉洁从政
(1)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工作,始终把预防腐败教育摆在廉政工作的首位。深入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树立“勤政廉政好干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勤廉典型,以“八廉”为载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中心股室办所建设,通过观看廉政电影等形式把廉政文化宣传与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当中,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质。
(2)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以内务管理、业务管理、党建工作等制度为基础,深化党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制度,通过不断检验和完善,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反腐倡廉的全面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切实增强全体职工干部守纪意识和从上至下、从下至上的监督意识。
(3)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成效。狠抓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作用,把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办案程序公正、促进执法公平正义,同时有效制约与规范行政执法权力。
3.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1)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2)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保障我局的和谐稳定。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局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4.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执法品牌
(1)突出文件落实情况检查。以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旗纪委文件精神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公用经费使用、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为重点的督查检查,坚持厉行节约,不断加强廉政责任管理,保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落在实处。
(2)深化执法办案监管。规范执行程序,加大公正执法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标准、纪律要求,认真开展执行立案前审查工作监督,加强立案报批的监督;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规范各环节法律文书的制作和管理,严格审理标准,统一裁量标准,确保各个环节公开、公正、公平,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5.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中心工作
(1)完善考核机制。修订度局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坚持工作考核制度,平时考核、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中心股室办所的监督检查。根据考核结果,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从严处理未完成目标任务、工作失渎职行为。
(2)强化作风督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假程序、车辆使用、办案风纪、着装风貌为重点,将纠正“四风”等作风建设规定融入干部日常管理,定期对各中心股室办所的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服务不优、纪律松弛等问题,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3)组织民主评议。结合纠风工作组织民主评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将作风建设置于公众视野中,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把评议的着力点放在意见建议的收集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使民主评议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动力。民主评议结果将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二
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及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任务。市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区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并审议了这个报告。稍后,市委书记彭友东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旗帜鲜明惩治腐败,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政府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市人大、政协、中级法院、检察院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部署,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市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先后12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专题辅导。市委常委会13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听取专题工作汇报,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党委(党组)8个方面20项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7个方面12项监督责任和15项具体保障措施。从市级领导班子到基层党政组织、从市级领导到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通过约谈、工作报告、述廉述责、明察暗访、通报曝光和督查考核等多种方式和手段,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纠正“四风”,大力弘扬清风正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并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紧盯重要节点,经常提醒、不断重申各项禁令和规定,建立高频次、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严查顶风违纪的人和事。全年共发送廉政短信3900余条,约谈提醒党员干部114人,开展明察暗访45次,全市问责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155人,对18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组织直播了4期“电视问政”节目,曝光问题28个,问责处理111人。县区组织播出“电视问政”节目8期,一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组织开展了“三难”问题专项整治、“转作风、抓发展”和群众评议机关干部作风活动,制定出台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操办婚丧事宜等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弘扬新风正气。*市机关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感受到反“四风”带来的清新变化。
(三)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有力惩治腐败。调整完善了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和工作规则,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增强办案合力。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及时督查督办,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28件(次),同比增长28.8%;初步核实案件线索125件;立案79件,同比增长92.7%;给予党政纪处分70人,同比增长141.4%,其中,开除党籍16人,开除公职1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收缴违纪资金800余万元。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50件60人,全市法院系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严肃查处了赵文武、郭学文、李晓宏、褚维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是历年来查办案件力度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一年。建立了全区首家网上举报平台,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留存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市县两级均在全区率先建成了标准化、规范化办案谈话室。创新办案方式,不使用“两规”措施突破了多起大案要案,执纪办案的威慑力进一步增强。
(四)强化教育监督,不断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机制。统筹布局惩防体系建设,细化了11个方面80项具体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抓好落实。创新廉政教育方式,编印《廉政警示教育读本》和《“访贫思廉”活动纪实》各5000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3400余人次,6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多起职务犯罪公开庭审。广泛开展了“访贫思廉”活动,倡导“生活向下看,工作向上比”的理念,全市7300余名党员干部走访贫困户9000余户,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此项创新举措先后被新华社内参、中国纪检监察报、*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全区率先开展了领导干部配偶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社会反映良好。创新监督防范机制,在全区率先开展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述廉述责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陈绪国给予批示肯定,荣获全区反腐倡廉创新工作一等奖。在平罗县试点开展了县党政班子成员向县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述责工作,探索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政府新途经,解决同级不愿、不能、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属全区首例。人民网、新华网、*日报等媒体均在显著位置报道肯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以专报形式上报中央办公厅。扎实开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力活动,对40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面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启动了市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五)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动“三转”。在全区率先完成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职能,增设一个纪检监察室,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分别达到机构和编制总数的84.6%和76.7%,市、县区纪委共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13个,还将11项工作移交主责部门负责。全市9个党工委均成立了纪工委,扩大了纪检组织的覆盖面。实行派驻机构A+B岗制和“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清单制,纪检组长全部退出驻在部门业务分工,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在全区率先出台《加强纪委委员联系,发挥委员作用工作制度》,建立了情况通报、活动参与、询问质询等十项机制,委员主体作用进一步强化,受到中纪委办公厅领导的肯定,被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刊载推广,并荣获全区反腐倡廉创新工作三等奖。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开展了以“强学习、提素质,严纪律、改作风,抓落实、争先进”为主题的“素质提升年”活动,唱响《国际歌》《国歌》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提振干部精气神。实行绩效管理,推行工作积分制,分两期对全市230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训。轮岗交流6名纪检组长和2名室主任,10个正科级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严格考察,严格把关。在全区率先开展“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打造“阳光纪检”。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开通书记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干部能力素质显著提升,机关面貌焕然一新。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是市委坚决贯彻*和自治区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责任、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勤奋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真诚希望各位委员、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如既往支持、参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更好履行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以下体会:一是市委领导有力、直接主抓是深入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保证,我们必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坚定不移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二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关键在落实主体责任,必须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责任;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是履行好监督责任的重要前提,必须深化改革、推进“三转”,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四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必须严明纪律,铁面执纪,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也要以更严的措施预防腐败;五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民心所向,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畅通监督渠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强大支撑。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和任务认识模糊,主体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逐级递减的现象,对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理解支持不够;个别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制度意识淡薄,利用职权搞权钱交易,影响恶劣;一些“四风”方面的顽症痼疾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尤其是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我们的工作与自治区纪委、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主要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和防范措施还不够有力;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办法不多,工作不力,监督不到位,在落实“三转”方面,还存在“不愿转”“不会转”和“身转心不转”“形转实未转”的问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严明党的纪律,促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律要求从严,监督管理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执纪问责从严。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不守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人,要坚决处理。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处理并曝光典型人和事。开展十八大以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红顶中介”和领导干部在各类书画、艺术协会中兼职三个专项整治活动,纪检监察机关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抓不管、违规问题严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问责。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抓好新修订的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从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市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从严管理干部规定等制度。对不畏纪、不畏法、不畏制度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提升制度执行力。
加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委九届五次全委会对依法治市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再检查、再监督职能,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市委、政府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依法治市和机构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二)严格责任追究,深入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列出“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一级压茬推进。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作为领导干部表彰奖励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履责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责任人每半年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年定期组织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市委述职述德述廉述责。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要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每半年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推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职制度,开展定期约谈,加强督促检查,促使各级纪委认真履职。
强化责任追究。今年是中央纪委确定的“责任落实年”,也就是责任追究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定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区分情形,予以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县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通过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把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作为今年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聚焦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抓不懈,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差旅费管理等规定,稳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坚决查处各种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送购物卡和土特产等问题,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使之无处藏身、无法反弹。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都要作出廉政承诺。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抓党风政风带民风社风。继续开展群众评议机关和干部作风活动,坚持办好“人民议政”“电视问政”和“政务微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作用,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继续深化“转作风、抓发展”活动,坚决反对“为官不为”现象,向工作不在状态、混日子、不干事的人亮红牌,严格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庸懒散软拖”和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凝聚抓发展的正能量。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狠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正之风。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依纪依法严惩腐败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市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落实好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查办工作依纪依法、高效协同开展。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双报告”的要求,加大督查和考核,做到有案必查,决不允许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和查案不力。
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济、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严厉打击行贿行为,依法惩治“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不法商人。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改进完善办案机制,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严守审查工作纪律,依纪依规进行审查。强化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保证办案质量,加强对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的协审。开展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进行问责。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实行重要案件线索上提一级管理。坚持快查快结,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快突破、快审理、快移交,同时加强对移交司法机关案件线索处置情况的跟踪。严明办案纪律,严格使用“两规”措施,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通报、跟踪回访等制度,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对被立案审查的党员干部,要求从学习党章入手,对照违纪违法事实,写出忏悔录或检查书,自悔自新,警示他人。
(五)强化预防监督,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市惩防体系建设。督促抓好市、县(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和项目投资负面清单“三个清单”制度,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督促落实市直部门和县区“三公”经费全面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开述廉述责制度,全面推行县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县区纪委全委会述廉述责工作。
强化廉政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型媒体,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增强廉洁意识。依托党校教学平台,分类分层开展廉政教育。有计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等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节点,加大谈话提醒和约谈力度。深化“访贫思廉”活动,巩固拓展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
制定《*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巩固深化“三转”成果,重点解决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发散、战线过长问题。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县区、市直部门、市属国有企业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市直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提升履职能力。进一步改革完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实行重大事项报备制,前移监督关口,提升监督实效。派驻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树立“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领导和支持县区纪委抓好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改革,调整优化职能,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组建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组,有计划、有重点开展巡查工作,巡查结果作为评价工作、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和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深入调查处理。
三、提升履职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专责机构,肩负着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使命。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同样存在。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推进,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消极和错误言论,有的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不理解甚至误解,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心存顾虑、勇气不足、监督不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各种压力,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明辨是非、保持定力、站稳立场,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提升能力素质。继续高唱《国际歌》《国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纪检监察之歌》,践行“三严三实”,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深化“素质提升年”活动,学思践悟,提升素质。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开展“大讲堂”、专题培训、以案代培、跟班学习、以考促学,增强学习实效。严格落实工作积分、考核和绩效管理制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苦练内功、增长才干、提高本领。
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用好提名权,把好用人关,选用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勇于担当的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对不敢抓、不敢管、不作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制,及时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让最守纪律的人执行纪律,让最清廉的干部抓反腐败。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道远,党和人民对我们寄予重托和厚望。让我们在自治区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型工业城市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