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严三实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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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5〕66号)要求,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的主要内容

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做事不负责、遇事不担责、守土不尽责等“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特别是对日常工作中反映比较突出的“思想懈怠不想为、能力低下不会为、工作不实不愿为、消极逃避不作为、效率低下慢作为、胆小怕事不敢为、空喊口号假作为、盲目决策乱作为”等具体表现,重点进行查摆治理。

(一)对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落实不到位、效率低下,或者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制度未健全完善,管理出现“空白区”或者无人管、管不了的;贯彻落实措施不力、决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落实中央及省州中心工作、重要工作中没有大局意识和执行意识,不结合供销部门实际,执行应付化、一般化的;在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中学习领会精神不够、改革思想认识模糊,落实中央和省州精神不力、改革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

(二)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实现“三个定位”和“一个中心、五个示范”战略目标中,不认真落实“美丽家园”“、“一个试点、三大平台”等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职尽责,不主动思考、想办法、出主意,怕担风险,畏首畏尾,有难度的事不愿干,有风险的事不敢干,没先例的事不肯干,没有完成所承担任务,影响工作推进的;供销社工作不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结合部门行业履职不到位、出现工作失职渎职的;在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省州发展战略中把握大势不够,不主动作为,延误供销部门和系统发展机遇的;

(三)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重视、不研究、被动应付,缺乏有效措施,没有“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决心,没有直面深水区攻坚期的勇气,特别是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措施和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贻误事业发展的;改革过程中,不遵循改革规律,不遵守工作程序,形成改革遗留问题,造成社有资产流失,损害集体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不主动研究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和措施,不能有效发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经济发展积极作用的;不依法行政,违法乱纪,办事互相推诿扯皮的;行政行为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规范和管理规章制度要求,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对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供销社社有企业深化改革不到位、监管和服务不到位,造成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滞后的;

(五)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不在状态,纪律松散,工作时间庸懒无为的;不用心思考工作,消极怠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认真履职,该管不管或放任不管,玩忽职守的;该批办、交办事项不认真、不及时办理,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贻误工作的,特别是被投诉、反映查实的;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思想不转变、作风不深入、主动作为、勇于担责不够的;

(六)不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深化红河州改革实践中不能有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注重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群众反映强烈、上级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问题,在职权范围内不及时解决的;不敢正视问题,不能正确解决问题,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没有站在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的高度,缺乏上进精神、创新精神,改革方案不结合实际制定的;

(七)不主动调研、深入思考,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工作打不开局面的;不想事、不干事,无特殊原因,签订目标责任完不成的;工作连续两次被上级部门点名批评、问责或责令整改的;挂钩联系重大项目建设、“美丽家园”建设等中心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完成或对总体工作造成影响的;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存在的不为民、不务实、不作为、不担当、不上进、不干净、不改革、不创新的;

(八)工作被投诉、举报,并经核实违反规定的;怕得罪人,班子成员或分管下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省委“六个严禁”、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个不准”等规章制度,不能及时制止,被纪检部门查处的;班子成员或分管下属严重违纪违法,知晓后没有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没有及时制止、查处的;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借改革之机侵吞社有资产或谋取暴利的;

(九)在职责范围内监管不力、处置不当,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因怕担责任、不敢果断决策,导致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和恶劣影响的;在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出现项目资金贪腐、安全生产事故、非正常上访影响严重的;

(十)其他不作为、不担当的情形。

二、治理的方法措施

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等办法措施,综合施治、对症下药,切实解决本系统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

(一)进行一次思想发动(7月25日前)

由党组书记、主任讲专题教育党课,按原来的计划开展“三个专题”学习研讨、深入学习弘扬杨善洲精神和学习高德荣同志等先进事迹,着力解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的问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纯党性,通过主题发言、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一次思想发动,筑牢思想“总开关”。重点学习好《*谈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今年年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杨善洲、高德荣、李文勇等先进典型教育和李云忠、杨跃国等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做到学先进,知敬畏,找差距,查问题,促整改。通过深入开展思想发动,理清工作思路,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和联系服务群众“零公里”工程等工作,切实解决本系统领导干部存在的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等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教育帮助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干部正视问题、改正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思想发动开展情况8月1日前报州委组织部。

(二)开展一轮谈心谈话(7月30日前)

党组做好统筹安排,形成具体的谈心谈话时间表,及时启动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谈心谈话采取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谈的方式进行。谈心谈话要突出针对性,紧扣“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十种情形”的具体表现,灵活采取综合分析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征求部门和系统意见、干部群众信访举报、服务对象投诉、社会舆论反映、各种考核评议结果、随机调研和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其他信息来源等多种手段,准确了解掌握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要把问题谈深谈透、坚持边查边改,对那些存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要“断喝一声、猛击一掌”,该指出的指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并督促抓好整改;建好谈心谈话工作台账,谈话的内容、查摆出来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建议、整改措施等要注意归档保存。谈心谈话工作结束后,党组及时形成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的情况报告,于8月5日前报州委组织部。

(三)组织一次自查自纠(8月30日前)

在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的基础上,采取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照“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的“十种情形”,认真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系统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根据自查自纠及征求意见情况,重点查摆谈心谈话中指出的本单位及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是否存在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反弹等情况,是否出现新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对于存在上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跟踪问效。要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配合有关部门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行政问责和给予离岗锻炼、调整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办法措施,严肃进行组织处理。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采取内部通报、媒体公开等形式加以曝光,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用。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9月5日前报州委组织部。

(四)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9月30日前)

党组要将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纳入专题教育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随机调研督查,对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一次随机调研督查,对反映问题较多,增加调研督查频次,限期整改和跟踪问效。对调研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治理不力的,要专题研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党组要牵头抓总,对调研的方式、时间安排、责任分工、人员抽调进行统筹部署,对调研掌握的情况汇总分析、形成综合性的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进行督促落实,重点结合谈心谈话分工安排,对所负责谈心谈话的科室进行调研督查;党组开展集中调研督查的情况报告,10月10日前报州委组织部。

(五)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12月底前)

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边学边查边改的原则,围绕防止和杜绝“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废、改、立,从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上注重作风建设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制度订立要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具体、求实管用,做到成熟一个,订立一个;要健全完善程序规范,建立健全党组责任清单和程序规范,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规范法定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明晰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着力引导行有所循、行有所止,适应“为官不易、为官有为”新常态,养成“在位有为、必须作为”新习惯;要严格监督执行,建立务实管用的监督落实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使工作运行更加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作风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不开“天窗”,不留“后门”,“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要把“进行一次思想发动、开展一轮谈心谈话、组织一次自查自纠、进行一次集中调研督查、健全完善一套规章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思想发动,教育转化一批;通过谈心谈话,警示提醒一批;通过自查自纠,调整处理一批;通过集中调研督查,查处纠正一批;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约束一批,真正把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不敢担当问题治理好。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高度重视,党组对在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党组书记率先垂范,既要把自己摆进去,又要当好组织者、推动者。领导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责,积极抓好分管科室的治理工作。要通过随机调研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本单位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推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整改。要紧密结合专题教育四个“关键动作”开展治理工作。专题党课要讲清楚“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专题学习讨论要把治理“为官不为”纳入重要内容,深刻认识其严重危害,引导为官有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整治情况,会上要实事求是做出说明,会后对没有整改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进一步整改的具体措施;立规执矩和整改落实要把治理“为官不为”问题作为重要方面,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

(三)树立先进,抓好舆论宣传。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激励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多宣传表彰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州社红农网,配合州级媒体,加大对本部门和系统治理“为官不为”问题的宣传报道力度,及时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公开曝光和披露反面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紧扣进度,按时报送材料。此次专项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州社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按照“思想发动、谈心谈话、自查自纠、调研督查、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及时将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州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联系电话(传真):3730412,3725449),同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类资料建好台账,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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