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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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一】

一是梳理意见,查找问题。与执法检查“回头看”相结合,将近年来接处警群众投诉、反映不满意、未结行政案件、未破刑事案件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等案件进行梳理,查找根源,找准问题,对症下药,切实从民警纪律作风、规范执法等方面制定措施,杜绝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引发投诉上访问题。

二是剖析查摆,警示教育。对梳理出的意见逐一查摆剖析,从接处警至处理完毕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还原,通过民警相互评,所领导点,使民警充分认识到自己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组织民警学习相关的典型案例,因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致使嫌疑人脱逃、证据灭失,无法追究嫌疑人的法律责任,造成受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对近期投诉警情再次“回头看”,对值班备勤接处警存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汲取教训,不断通过查摆剖析警示教育,使民警对规范执法执勤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

三是突出重点,彻底整改。对窗口服务、接处警、现场处置,案事件处理等容易被群众投诉的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治理,对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再学习再培训,对民警违规违纪行为不遮不掩,敢于揭短露丑积极接受内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服务、执法的意识,减少或杜绝民警因服务态度、接处警不规范、案件查处拖拉等引发的投诉上访案件,不断提高民警执法公信力,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公安民警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二】

今年以来,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上级机关和局党委的精心部署和领导下,泰和县公安局把机关效能年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重点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队伍素质、提高机关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完善运行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下大力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省、市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同时,落实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其他人员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4月份,新任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史秋开同志上任,立即于4月8日在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全局民警参加的机关效能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在会上,重新调整了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强力推进效能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重点突出

遵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局重点在落实专项工作、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1、查找问题,着力解决整改。我局要求局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照《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全警参与,自上而下,采取自身找、群众提的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反复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推进机关作风的大提高。

2、全员培训,提高执法素质。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实行科技强警,4月份,我局党委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根据公安特点和警务要求,在训练中实行精讲多练、讲练结合等方法,使民警通过这次培训,服务意识、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7月份,县局还组织开展了优劣质案件评比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劣质案件到局所有执法单位巡回展出,使广大民警认识到优质案件优在哪里、劣质案件因何而劣,从而使民警在今后的日常执法中,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个执法环节,从细节上做到执法规范化,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再添推力。

3、教育整顿,促进纪律作风。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政治建警”方针,全面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从5月15日起到10月15日止,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为期5个月的“抓队伍、促工作、保稳定”教育整顿活动。通过作风整顿“七个一”活动,我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精神面貌有了一个新的转变,全局上下同心,共同努力,把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中。

三、建章立制,管理有序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我局从自身实际出发,从公安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特点出发,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合理性、合法性、针对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了队伍管理、执法质量等四大块23项规章制度。同时推出每月例会制度、数据通报等一系列特色制度,积极构建管理新机制、实现队伍管理正规化。一是队伍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并以制度的形式相对固定,并由班子成员牵头,解决“职责不清”和“无责任行政”问题。二是规范办事制度。明确每一个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科、所、队,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解决办事不规范问题。三是高效服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解决“办事不高效”问题。四是激励惩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效能投诉、诫勉教育等制度,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同时,从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手,加大对一线执法民警治安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民警的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四、提升服务水平,推行阳光政务

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拓展警务公开内容。通过对警务公开目录的梳理、编制,将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开,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二是丰富警务公开形式。在规范警务公开的同时,围绕强化责任,促进落实,增强实效要求,积极拓展警务公开形式。通过办证大厅设立公开栏、告知栏、去向栏,互联网络政府网站设专栏,拍摄播放《泰和警方》、街面宣传法制知识等多种形式的警务公开手段,使群众更了解公安职责、职能及办事程序。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我局积极响应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号召,局户政、出入境等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治安、刑侦部门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赌博机赌博问题为主开展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社会治安整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等。同时,我局还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派出人员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手续简、流程短、办事快、服务优、效率高、质量好”为宗旨,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树立公安服务窗口形象。

五、强化督察,促进效能建设

我局从加大监督力度入手,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效能投诉机制。不断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积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我局结合“大走访”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民警建言献策活动、深入走访企业、优化环境联系点以及各服务对象、群众座谈、设置举报箱等形式,内外征集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对自查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分析原因,层层落实。三是强化督察,全面推进机关和队伍作风形象转变。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内部的警务督察大队,充分发挥专业警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效能落实情况,并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点评”制度,从而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足本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泰和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体民警的精神状态有大的转变,机关的办事效率有大的提高,各项具体工作有大的推进,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通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力促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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