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川县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财建[2010]18号)文件精神,我镇于4月12日至18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镇立即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我镇于4月12日召开销售商会议,认真听取了销售商对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情况的报告,并要求其深入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
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社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补贴兑现情况
自2009年11月开展商审商付政策以来,我镇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532台,财政所向商户兑现财政资金99536.97元,通过专项检查核实,销售商向购买者全部兑现了补贴资金,没有发现截留和挤占财政补贴资金现象。
三、存在问题
(一)存在非农家庭借用农业户口本获取财政补贴的行为。
(二)未对销售网点提交并确认的已兑付补贴农户名单进行公示。
四、改进办法
(一)通过公示、电话查询等方式加强购买人信息核查力度,确保国家资金补贴对象的准确性。
(二)建立村组干部查询制度,组织村组干部定期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进行实地走访询问,准确掌握补贴兑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