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政府公务用车的自查报告
按照市纪委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活动的安排,我局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自纠,并对全体干部职工严明了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行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加强组织领导,本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平任组长,副局长苗铁吉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对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和《市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意见》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1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违规驾驶公车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公务用车,专门出台了《景德镇市审计局车辆管理办法》、《景德镇市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文件,按照领导相对固定公务车辆,公务车辆固定驾驶员的原则,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防治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的监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