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三)
PS定位监控装置,加强使用管理,节约能耗开支。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用车运行费共计2525.74万元,同比减少199.84万元,下降7.33%。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全省各级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共置办食堂或培训中心438个,各种公务接待原则上均安排在内部食堂或培训中心。截至9月初,全省工商系统公务接待费共计1970.57万元,同比减少841.87万元,下降29.32%。严格把关出境出访活动,规定省工商局主要领导出访每年不超过1次,随行5人以内;其他领导2年不超过1次,随行4人以内,出访国别、天数、经费等严格按章执行,今年以来共出访7人次,同比减少5人次,节约经费1.07万元,下降2.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情况报告。除厦门以外的各设区市局今年均未安排出访。
6.强化制度落实,严格监督检查。全省工商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单位及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建立监督检查结果报告、点评和运用机制,将干部遵守“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其评先评优和任用的重要依据,相关材料归入个人廉政档案;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至9月初,各级工商局共组织监督检查263次,发现违规问题4起,已处理责任人2名,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总局《实施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全省工商系统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的狠劲和韧劲;少数单位厉行节约的氛围不够浓厚,抓制度落实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一以贯之、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有的单位工作措施较为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和规定,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未及时重新修订;一些单位落实“八项规定”成效主要体现在节约经费开支上,形式主义问题仍比较突出,落实工作部署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向把握得不够准确。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