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精神要点解读(全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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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市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动发行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以"三规合一"标准为基础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督。提升建筑创作水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加快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三角各市创建创新型城市,争取设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建设珠三角智慧城市群、森林城市群。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生态安全、金融、物流、旅游、信息化等一体化重点工作,推进广佛同城化,加快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推动前海、南沙、横琴新区以及其他重大平台建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及新区建设。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完善省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杜绝污染转移。坚持产城融合,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建设。发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面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工作领域,强化县(市、区)结对帮扶。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广清一体化等区域融合发展。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加大省市扶持力度,促进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和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开展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依托小城镇和中心村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服务圈。

(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三农"各项事业。坚持狠抓"三农"不动摇,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编制实施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加快农机装备设施建设,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农机化和特色农机研发推广,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种业孵化器和种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重点农批市场改造升级。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修复治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七)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认真落实自贸区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台侨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粤港澳经济深度融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强化粤港澳国际贸易航运功能集成,促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力促外贸稳定增长。落实各项稳定出口政策,组织海外市场开拓系列活动,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等新贸易平台。加快推行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和限时办结制,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鼓励进口贴息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进口,合理增加优质消费品进口,稳定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和储备。提升"三个一"通关模式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国际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加强贸易摩擦应诉指导和服务。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境外注册,支持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广旅游购物贸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业务拓展,完善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

加强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合作。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托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对世界500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精准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外商投资意向项目库和境内引资需求项目库的建设与对接。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股权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承包,稳妥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制定落实我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办好第二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和2015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文化合作,探索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推进互联互通。推动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建设和发挥作用,重点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等开发建设水平。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金融、物流、教育、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加快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带动利用侨资侨力。发挥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优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八)狠抓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最坚决态度和超常规手段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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