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关于行政审批简政放权热点提案解读,全国两会关于行政审批简政放权提案(二)
社会中介组织法或管理条例,规范中介服务的职能、服务标准、收费等,实现依法管理;严禁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对现有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项目,能取消的取消。
王璇在建议中最后提到,建立健全的放接管协同推进配套政策。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和标准的研究,准确认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边界,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审批事项负面清单,健全取消行政审批后相关事项的管理办法,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细化审批样关的自由裁量权,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行政审批权限的下放和减少仍是今后的一个趋势,但并非行政审批越少越好,在法律体系及道德体系并未十分完善之时,政府该管的还是得管,如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性行业,政府必须抓在手上,比如水电煤等,要做到放管结合。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记者,我国正处在一个发展并向现代性社会迈进的过程中,所谓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指要减少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尚未改变的、对市场或社会过多介入的事项。
“这并非是说政府不要搞行政审批,恰恰相反,该搞的行政审批,应当继续搞,因为它是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政府权力的一个重要表现。”竹立家说。
2月2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务院审改办负责人吴知论表示,全年分3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7项,完成了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的任务。其中,关系投资创业创新和就业的有160多项,涉及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业务活动有70多项。
近十年政协一号提案速览
时间提交者提案标题
2006年民建中央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
2007年民革中央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
2008年民建中央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税收政策
2009年致公党关于解决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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