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汇总】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1:
6月8日下午,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在市政务中心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宋国权就我市宗教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阚建华,副市长吴春梅,市政协副*奚芝英出席会议。
宋国权在批示中指出,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宗教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宋国权强调,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注重把握宗教工作规律特点,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讲究方式方法,全面有效落实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强化基层基础,健全工作网络,建强干部队伍,加强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为合肥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陈晓波说,要用新理念统领宗教工作战略全局,深刻理解第一次提出的“*宗教理论”“做好宗教工作关键在‘导’”“宗教关系基本内涵”“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建设标准”“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的涵义。要用新思维推动宗教工作创新发展,树立政治思维,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树立法治思维,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树立统战思维,把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树立底线思维,推动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解决。要用新举措加强宗教工作组织领导,领导机制要再健全,责任要压实;队伍建设要再加强,素质要过硬;基层工作要再扎实,指导要到位。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2:
6月10日,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会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省、市有关民族宗教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总结安排全区民族宗教工作,落实新形势下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任务。区委常委、统战部长杨冬梅出席会议并主持会议,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聂洪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发展,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祖国统一,历来都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我们要充分认识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自觉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会议要求,要关心关爱少数民族人口,把民族团结事业做细做实。民族工作全区重点在精准扶贫,希望各级各相关部门在精准扶贫中将建档立卡少数民族对象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予以帮助,确保其同步小康。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把宗教和顺局面持续巩固。全区宗教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比如乱搭滥建寺庙问题、借教敛财问题、也还存在一些错综复杂的利益纷争等,信访、上访呈上升趋势,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在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上下功夫;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切实排查梳理宗教工作问题上下功夫;要勇于担当担责,在切实勇于敢抓敢管上下功夫。
广大宗教界人士要认真学习宗教文化,在开展各种宗教活动中,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释放正能量,引导信众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劝人向善,导人向美,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美、人心和顺,为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助力。
召开宗教工作会议总结3:
6月14日,2017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召开。据悉,今年我市拟命名市级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30个。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统战部部长聂雪松在会上要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倡导民族和谐理念;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开拓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持续发展新路径;要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开展工作,用心、用力、用情为各族群众办实事。
聂雪松强调,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提升我市宗教工作社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有力、有方、有效地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副市长王玉祥对下一步民族宗教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他要求,要稳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抓好督促检查,确保民族宗教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开创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市拟命名市级第六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30个,争创省级示范单位20个;以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廊带建设为抓手,加大对民族文化企业的招商引资和支持力度,鼓励返乡创业者创办民族文化企业,扶持其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民族工艺品研发、生产、营销。另外,从今年起,我市力争用约3年时间,在全市创建10个示范宗教团体、40个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市宗教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区(市、县)、市属有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