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异地跨省补办身份证流程条件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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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0日起,广州将新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届时,全国离开户籍地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我市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2、出现以下其中一种情况即可办理:

(1)身份证到期换领

(2)身份证丢失补领

(3)身份证损坏换领

注:不可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身份证申领

办理材料

1、到期、损坏换领的,需要带上原居民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广东省居住证或就读证明、《广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2、丢失补领的,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广东省居住证或就读证明、《广东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办理流程

1、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户籍地签发: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办理地点

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

地址:西湖路88号

咨询电话:83341353 (8:30~12:00 14:00~17:30 周一至周五)

办公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8:30~12:00(周六)

注:具体受理地点需向当地派出所或户政办证窗口咨询,今年年底前所有城区派出所和户政办证窗口开通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异地受理不增加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为每证20元,丢失补领和损坏换领为每证40元

广东异地补办身份证政策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