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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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乌海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个人账户,并开始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

2、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市购买、建造、大修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房)。

3、借款人及配偶无不良贷款信用记录,无未清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正在为其他借款人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

4、借款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或二手房《房屋所有权证》的过户时间在提出贷款申请时两年之内;

5、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集中封存的职工,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材料

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确认具有贷款资格的,发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 同时借款人应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购房网签合同原件1份,首期不低于30%的付款收据或发票的原件与复印件1份 。

2、购二手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完税发票、交易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A4纸正反面复印)。

4、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5、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夫妻关系证明原件2份;未婚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2份。

6、借款人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出具未再婚证明2份。

7、借款人离异的,出具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出具未再婚证明。

8、借款人及配偶的工资银行卡及反应近期8个月的工资存入银行流水清单原件1份(到银行用A4纸打印),或工资存折的原件及反映近期8个月的银行流水明细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

贷款流程

1、到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咨询柜台领取贷款表格、准备贷款相关资料。

2、到产权交易登记部门领取贷款抵押表格。

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咨询柜台进行初审。

4、到产权交易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5、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海勃湾管理部、乌达管理部、海南管理部)贷款咨询柜台复审。

6、中心审贷小组审批。

7、经过审核批准的贷款,通知借款人到管理部办理签订合同、发放贷款手续。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对于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额度为4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25年。

贷款还款

1.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乌海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一)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应自借款合同签订后的次月起开始逐月还款。

还款形式有以下三种:

(一)借款人每月还款日前到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窗口偿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部门)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代扣协议,由借款人所在单位(或财政部门)负责每月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并办理还款手续;借款人工作调动时,原单位须书面通知管理中心。

(三)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代扣协议,授权受托银行每月从借款人信用卡、储蓄卡或存折中代扣贷款本息。借款人须在受托银行办理信用(储蓄)卡或存折,并在每月还款日前三个工作日存入不低于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存款。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还款方式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及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一)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数额偿还贷款本息。其公式为: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按贷款余额计算。其公式为: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月数+贷款余额×月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