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③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④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
⑤出境定居的;
⑥调离油田或管辖区域的;
⑦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提取条件符合上述第①、②、③条属于部分提取,支取人只能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部分余额;提取条件符合上述第④、⑤、⑥、⑦条属于销户提取,支取人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满足部分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⑴属于上述提取条件第一项,可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或费用总额且不得用于支付首期房款;办理时间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以内。
⑵属于上述提取条件第二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应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还款余额。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
⑶属于上述提取条件第三项,可申请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遇突发事件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⑷对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担保的,其本人不得提取贷款余额之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