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通知公积金将异地互认
三部门通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
央行、住建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放宽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房贷,同时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并取消四项收费。
《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贷。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可以合并计算。
不仅申请条件大大放宽,针对当下职工跨地区流动日益增强的需要,《通知》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通知》还规定,要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这一部分费用,平均占到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
据了解,如今,在全国346个城市中,49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超过85%,107个城市超过75%,大量在50%至75%之间。对此,《通知》要求,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要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
但有专家认为,即便如此,大城市的钱荒问题仍然难解。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介绍,《通知》重申了办理流程的相关时限,若有主管部门办理迟缓、房地产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的现象,职工可以进行投诉。
张其光:(开发商拒绝贷款原因包括)第一,是开发商处于主导地位;第二,前段时间部分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实办理效率比较低,周期比较长;第三,对开发商这种行为没有制约。(对此)首先,管理中心自己要提高效率,第二,我们市场总的形势来讲,已经发生变化,开发商拒贷情况会减少;第三,有个别拒贷的,应该严肃处理,我们也建立了黑名单制度。
《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其支持改善性需求指向明确,但与前段时间央行的房贷新政一样,难免让人产生“政府救市”的联想。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
刘洪玉:需求端的支持,我们依靠中央政策来引导商业银行做这些事,商业银行它有它自己的评判标准,在这个时候住房公积金它可以发挥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也有助于支持我们现在的首套住房、改善型住房这种需要。
对此,张其光表示,这次《通知》,实际上早已酝酿,是让公积金回归本源的制度完善,未来,也要保持公积金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通盘改革路径,还需法制层面加以推进。对于广受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进程,张其光表示,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