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可提取卓公积金的22种情况

新高考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结合太原市的实际情况,职工发生以下22种合法情形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公有住房;

  3、购买二手房;

  4、购买本单位集资房;

  5、购买拆迁安置住房;

  6、购买拍卖住房;

  7、购买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住房;

  8、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9、大修自住住房;

  10、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

  11、租赁政府廉租住房;

  1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4、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5、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伤害;

  16、本人或直系亲属发生不可预见的灾难性事故;

  17、离、退休;

  18、到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19、调离本行政区域;

  2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1、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并符合有关规定的;

  22、单位发生撤销、解释、破产情形,无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者有欠缴住房公积金行为并由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按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闂傚倸鍊峰ù鍥敋瑜忛幑銏ゅ箳濡も偓绾惧鏌i幇顖f⒖婵炲樊浜滈崘鈧銈嗗姧缂嶅棗岣块悢鍏尖拺缁绢厼鎳忚ぐ褏绱掗悩鍐茬仼缂侇喖鐗撳畷鎺楁倷鐎电ǹ甯惧┑鐘垫暩閸嬬喖宕戦幘鏂ユ瀺闁告稑鐡ㄩ悡鏇㈡煛閸愨晜灏伴悗姘炬嫹

闂傚倸鍊搁崐宄懊归崶顒€违闁逞屽墴閺屾稓鈧綆鍋呭畷宀勬煛瀹€鈧崰鏍€佸☉妯峰牚闁告劗鍋撳В澶愭煟鎼淬値娼愭繛鍙壣戠换娑欑節閸パ嗘憰濠电偞鍨剁划搴ㄦ偪閳ь剟鏌f惔顖滅У濞存粍绮撻敐鐐哄炊椤掍讲鎷虹紓浣割儏閻忔繈宕甸柆宥嗙厵闁告垯鍊栫€氾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