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乐山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近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发布,该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380元。
《通知》说,经研究,乐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4元。
《通知》指出,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新的标准自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