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最低工资标准新规定,威海调整是否包括五险一金
最低工资标准再涨。6月1日起,威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1600元调为17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6元调为17.1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3%。
从威海市人社局获悉,此次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威海执行全省最高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根据威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威海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执行省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即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3%。各企业应当贯彻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政府发布工资指导线30日内,企业应当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定工资调整实施方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根据相关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