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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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经信委获悉,为鼓励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市政府出台《广安市中小微企业购买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办法》,凡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均可申领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最高补贴金额为1万元。

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是政府补助我市中小微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补助资金从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是降低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增强小微企业整体竞争实力的新举措,也是推动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有效对接的一种新途径。补贴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纳入全市小微企业培育计划、升规培育计划、全省小巨人、成长型、专精特新等培育计划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使用范围主要包含市服务中心签约服务机构提供的信息咨询、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法律帮扶、管理诊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融资担保、事务代理等内容。

除此之外,经信委还实施加班生产激励、项目建设激励、要素增量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抢抓产销旺季,加大力度抓订单、稳生产、拓市场。对年产值亿元以上、春节期间不停产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产值亿元以下、春节期间不停产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新开工并形成实物的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实质性竣工投产的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一季度签约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每个给予10万元奖励。并加大煤、电、气要素支持,鼓励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对一季度生产用电量达到30万千瓦时的企业,按同比增量0.10元/千瓦时补贴;对一季度用气量达到20万立方米的企业,按同比增量0.05元/立方米补贴。

广安市“三扶持”助推小微企业大发展 

(1)政策扶持。梳理省市关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编制成册印发各地各企业,提高政策知晓度。出台《关于加快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小微型企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从财税、金融等方面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全年新增小微企业2289户、同比增长36.5%。

(2)资金扶持。建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安排200万元、各区市县安排100万元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补助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市县财政直接对小微企业奖励补助1000余万元。

(3)技术扶持。经信、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动,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对接,全年开展各项帮扶活动12次、服务小微企业1000余人次、服务满意度达98%。开展院企合作,(首批)认定48家合作服务机构、功引入省机械设计院等10家科研院,为全市小微企业发展“诊脉”,全年为岳池莲桥米粉、佛手山食品等30余家企业开展技术会诊100余次。 

广安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