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近日,海南出台《海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帮助创业者和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扶持创业、稳定和促进就业。12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办法》共提出九章三十四条措施,适度突破现行政策,对重点群体和小微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在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进入门槛、展期要求、利率和利息分担、申请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和创新。
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 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
《办法》中最令人关注的是放宽了小微企业贴息条件,提高贴息贷款额度,其中在现行国家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的条件,将创业担保贴息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办法》还降低了个人贴息贷款利率上限,允许在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适当调整,但最高不超过LPR+250BP,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与此同时,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省级和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分担;超出中央财政规定部分的贷款贴息,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原6:4比例共同承担。
此外,《办法》完善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将担保基金交给市场化运作的担保公司运营管理,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减少、取消反担保,诸如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5类情况,取消反担保要求。
并建立银行与政府间合理的代偿风险分担机制和贷款奖励机制,在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发生代偿时,担保基金承担代偿金额的80%,经办银行承担代偿金额的20%。同时实行额度递升奖励机制,奖补资金由中央、省和市县三级财政按5:3:2比例共同分担。
超出中央政策规定的部分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全额负担
那么,此次海南省新出台的贷款额度和现行国家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为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送来了哪些“政策红利”?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杨雷介绍,主要有两方面的变化,首先《办法》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额度由中央规定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或者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最高还可以提高10%的贷款额度。
除了贷款额度的提高外,海南还降低了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门槛:现行中央政策的规定是在贷款申请时间一年内,申请企业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的人数占比15%(超过100人的为8%);而海南将贷款申请时间由一年延长到两年,符合条件的人员占比由15%下降到10%(超过100人的进一步降为5%)。这样就大幅度扩大了小微企业的受益面,有助于解决海南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杨雷介绍,此举意在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的进程中,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增强市场的活力,同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的成本明显上升,这也是保就业、保市场主体的具体措施,适应了海南积极推进创业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于超出中央政策规定的部分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全额负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表示,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会有效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帮扶海南省更多的经济实体渡过难关,切实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扩大有效就业,通过稳住“创业盘”来促进“就业盘”稳定,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经济发展积蓄新动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热点问题
1、在创业群体方面,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办法》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属于重点就业群体的10类个人创业者,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及中职院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中规定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新发放贷款应增加的支持群体。其中,上述群体中的女性创业者,纳入重点支持对象范围。同时,按照海南省《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相关资格条件引进的人才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其次,上述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还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具体经营项目;二是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作为创业者或小微企业,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流程上有哪些变化?
申请人可以在创业项目所在地的经办银行申请贷款。
办理流程简化:实行经办银行受理和反馈、相关部门内部审核的“一站式”服务模式,在材料审核方面,实行人社部门审核借款人资格、担保机构调查、金融机构贷前调查“多审合一”,避免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
办理时限压缩:明确各经办机构办理时限,进一步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加快贷款发放进度。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后,经办银行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如确需办理反担保、抵押等手续的可适当延长。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
担保变化:对新发放的10万元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等5类情况,取消反担保要求。
3、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是多长时间,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关于贷款期限,各经办银行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贷款信用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借款个人、合伙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在贷款结清后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关于贷款利率,举例子说明。假设一名返乡创业人员想申请一笔3年期的创业担保贷款,首先要看他的创业项目所在地是哪个市县的,如果他是在五指山、临高、白沙、琼中、保亭这五个市县中的一个,那么他的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250BP,如果在其他市县,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150BP。这个LPR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人民银行在每个月20号会授权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一个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利率品种。比如,2020年12月2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为3.85%,5年期以上就是4.65%;那么像这种3年期的贷款,介于1年期和5年期(含)之间的LPR,可以由借款人和银行双方协商参照,到底是按3.85%,还是4.65%来确定。
举例来讲,比如在海口申请,贷款利率可以有两种,一个是不超过1.5%+3.85%,也就是5.35%;另外一个就是不超过1.5%+4.65%,也就是不超过6.15%。
海南本地企业如何享受政策?
有哪些注意事项?
小微企业可以松一口气了
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
根据通知,继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按市场化原则“应延尽延”,由银行和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记者从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获悉,这项政策是指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可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双方协商,“应延尽延”。
对于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民营银行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延期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按照延期贷款本金的1%给予激励,激励资金总额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额度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政策还明确,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人民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继续给予优惠资金支持,支持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新发放且期限不小于6个月的贷款,支持比例为贷款本金的40%,资金总量控制在国务院批准的再贷款额度内。
政策已开始执行
企业可以向贷款行提出申请
记者从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获悉,所谓“应延尽延”,是对于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就应当予以办理,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
期盼享受政策的企业需要注意什么?记者获悉,一是政策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二是贷款涉及担保的,企业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人等协商处理,各方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三是延期利息的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
有企业问,逾期的普惠小微贷款还可以适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吗?据记者了解,逾期的普惠小微贷款不再适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贷款也不适用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以来,海南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加大了小微贷款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提高受惠企业占比,对于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期限能延尽延。截至2020年11月末,辖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通过使用两项工具资金延期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473户;发放信用贷款731户。
此次通知发布后,海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结合企业实际,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政策响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