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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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针对小微企业发展,黄石出台了一系列金融、人才等政策,均是实打实拿出真金白银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金融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千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力争3年内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1000亿元;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最多可“报销”10万元。招引人才方面,建立人才服务站,及时发布黄石人才优惠政策、实习实训信息、人才需求目录等。

黄石市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      

“千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先进制造之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组织我市金融机构有效支持实体经济,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特制订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千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 年)。

一、明确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千企千亿”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3 年内力争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户数达到 5000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 1000 亿元,到 2021 年末,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努力实现“两增两控”的目标,即中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中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

二、突出工作重点

着力解决制约中小微企业融资七个方面的问题:包括银企信息不对称、金融资源配置不优、企业信用不足、融资途径单一、直接融资比例不高、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不强、银行约束与激励不够等问题。

三、采取切实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全市 16 家市级商业银行,每年按照贷款总量增长 12%、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 12%、制造业贷款增长 10%的目标持续增长。每年对各银行的信贷总量、中小微企业贷款、工业制造业贷款情况开展考评,考评的目标具体化、清单化。

(二)加强三库建设

1.企业库:采取线下、线上相互结合,推荐与自报相互补充, 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级政府携手联动的方式,建立不少于6000 家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库。

一是组织推荐。每半年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程序各推荐 50 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计 350 家;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商务局 5 个部门和单位按程序各推荐 50 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计 250 家;从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名单中选取 50 家企业;构成 650 家中小微企业白名单。上述三个渠道推荐的企业名单中有重复叠合的,即为中小微企业的红名单。三年共计收集3900 家中小微企业名单。

二是主动收集。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主动对我市开展的“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统计渠道反映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等进行梳理,每半年筛选不少于 500 家有融资需求、满足金融支持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基本名单,及时推送黄石地区各相关金融机构。三年计划收集 3000 家中小微企业名单。

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牵头,每半年向社会发布一次金融机构支持的红名单、白名单、基本名单;引导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 主动对接,量身定做融资解决方案。

2.项目库: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级投融资平台等部门和单位,围绕我市全国新材料产业基地、全国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基地、全国智能装备产业基地、全国大健康产业基地、全国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五个基地和城市建设,每半年遴选 50 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向社会发布,引导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精准对接,量身定做融资解决方案。

3.专家库: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市科技局等部门,依托现有掌握的专家名单,根据各金融机构实际需要,建立分类别的专家库,参与融资决策,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企业库、项目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精准组织银企对接

充分利用人行黄石中支企业征信平台、市发改委信用黄石平台、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企业基础数据平台三大平台,发挥企业信用大数据的比对作用,对企业库、项目库进行信用甄别。定期交办红名单、白名单、基本名单企业融资需求,不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推动企业库、项目库企业融资。

(四)强化政府增信,推广十大品牌

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政银企风险分担机制。建好绿色信贷风险资金池、科技信贷风险资金池、过桥循环资金池,健全国有担保公司风险补偿机制。发挥金融主管部门平台作用。重点推广绿色金融、科技金融、4321 担保机制、过桥循环、纳税信用贷、应收账款质押、助保贷、甘霖贷、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采贷等十大金融品牌。利用多种方式,加大金融产品宣传力度,做强黄石金融品牌。

(五)发挥基金直接投资作用

1.发挥市国资公司现有产业基金作用。对发展前景好、市场广阔、后劲充足的优质企业,由市国资公司组建的七支基金积极介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带动银行间接融资。

2.建立产业基金集群。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作为产业基金的劣后。积极引进风投、创投机构,发起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支持成长型、科技型、“双创”型企业发展;紧紧围绕黄石九大主导产业,积极发起设立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基金,加大基金投放力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六)完善会诊机制

对金融机构上门对接服务并通过各类增信措施仍然融资困难的企业,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牵头,会同人行黄石中支、黄石银保监分局等金融监管部门、相关金融机构,组织有关专家专题把脉问诊,制定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诊疗方案。原则上每两个月会诊一次。

(七)抓好“三大活动”

1.百名金融人联系服务百家中小微企业活动。动员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支行行长以上人员, 保险、证券机构营业部负责人以上人员,与入选企业库的红名单、白名单、基本名单企业结成对子,开展“百名金融人联系服务百家中小微企业活动”。鼓励、引导金融高管人员和员工深入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融智、融制,为企业提供资金、智力支持。

2.融资对接“三进”活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会同市经信局、市工商联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广泛开展融资对接“三进” (进企业、进园区、进行业协会和商会)活动,动员、引导金融机构送金融服务进企业、进园区、进行业协会和商会,宣传金融产品,促进融资对接,推动产融结合。

3.开设融资服务大讲堂。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活动,动员金融机构、企业、各区人民政府参与。将分析金融形势、解读金融政策、宣传金融产品、彰显企业品牌、促进融资对接、推动银企互动结合起来。

(八)构建金融服务体系

1.引进金融服务主体。积极引进平安等股份制银行,加快组建民营银行。努力引进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增加金融服务主体,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环境。

2.金融工具优先支持民营企业。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银行优先按比例给予再贷款、再贴现。

3.发挥保险增信、直投作用。发挥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的保险增信作用,积极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政融保”业务,推进各县(市、区)政府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银政保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展险资直投业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4.推动上市挂牌企业直接融资。抢抓科创板机遇,加大对 4 家金种子培育辅导力度,积极兑现、调整奖励政策,推动企业上市。通过增发、发债、股权质押、并购等方式支持三丰智能、振华化学、东贝、美尔雅等上市公司重组扩张,加快融资发展;推动新三板企业、四板企业通过股权转让、股权质押、股权投资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争取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进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行中票、短融等。

(九)强化银行约束和激励机制

1.每年评选 5 家黄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金融机构和 30 名优秀个人。

2.将金融机构工作成效纳入全市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考评, 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各行贷款增量、中小微企业贷款、制造业贷款。根据考核结果通报排名,奖励先进,激励后进。

3.督促各银行出台尽职免责政策,缓解银行不敢贷、不愿贷问题。

4.加大对银行金融机构“三不”和“两增两控”督查力度, 加大整治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贷乱收费、变相抬高融资成本等市场乱象,加大行政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完善组织架构

建立黄石市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黄石中支、黄石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各区人民政府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由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抓好督办落实

建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月报机制,强化“月通报、年考核”。运用《金融动态》、黄石政府网等载体,及时通报市直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金融机构的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主动组织调研、收集和自荐等方法,发现典型,推介典型,宣传各区人民政府、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强总结提炼,适时推广, 推动构建企业、政府、金融机构多方参与、利益共赢、风险共担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黄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修订的《黄石市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新实施办法》正式“出炉”,凡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即可申领2017年度的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可申领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

补贴服务内容为由签约服务机构为中小微工业企业提供的咨询、诊断、代理和培训等服务中产生的专业性有偿服务,包括:

1\当年度招商引资已经落户我市城区(开发区)的工业项目在建设中的社会中介服务。

2\当年度全市工业转型发展项目建设和技术改造过程中的社会中介服务。

3\城区(开发区)工业企业股改或重组过程中产生的中介服务。

4\服务中心组织或承接市经信委的为企业组织的综合性和专业性讲座培训所产生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

5\申报当年度国家、省、市专项资金过程中产生的工业企业项目审计费、专家评审费及相关费用。

6\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中)的管理、技术、产品质量标准认证、财税、信息、评估(价)、投融资、担保、知识产权、商标认定、挂牌上市及资本要素市场、认证、代理、互联网+及电子商务、大数据服务等需求服务。

7\信用评级评估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信用及评级评估服务,确定被评对象的信用等级。

8\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企业治理结构、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体系等法律顾问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凡是黄石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工业企业均可申报。

服务补贴券票面额度分50000元、2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九种券面。补贴分重点类补贴和一般性补贴,按合同金额的50%补贴,补贴金额100000元封顶;一般性补贴,按合同金额的50%补贴,补贴金额10000元封顶。

有服务需求且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直接登录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黄石综合窗口”(hs.hbsme.com.cn)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具体申报流程详见文章底部阅读原文。

黄石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