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杭州积分落户加分政策【全文】
杭州积分落户政策出台了,赶紧看看何加分?以下是新高考网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是指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积分指标体系,对持有我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总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自愿申请落户本市市区城镇,与条件准入户口迁移构成我市新型户口迁移政策体系。
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征求意见稿,凡是居住在杭州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行政区域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当总积分达到80分及以上时,均可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扣减分等四部分12项,按照个人情况分项积分,计算总分。
其中,导向分包括了原籍地区和落户地区2项。如果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为萧山区、余杭区或下沙经济开发区,可以加10分。如果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或富阳区,则可以加20分。
附加分也有4项。比如,获得国家级综合性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的,加40分;进行自主发明创新,被授予发明专利的,1项加5分。
当然,对于不守法、不诚信的,减分力度也相当大。比如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1次就减30分;如果被强制隔离戒毒的,1次减50分。
积分落户怎么申请?
积分落户每年集中办理1次。受理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流动人口要申请积分落户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按积分指标录入相关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完成预评分。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可下载《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统一向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原则上,积分落户申请落户地与居住地一致。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根据审核计分结果,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照在我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来确定排名,分别于每年11月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等途径公示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当年落户指标分值)。
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市公安局书面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
申请当年符合基本落户条件,但积分排名未进入入户名单的人士也不必灰心。征求意见稿说,在居住证有效期内,你可以申请继续轮候,核定的分值可以延续参加下一年度的申请,积分情况发生变化的,按申请时补充提交的材料重新核定分值。但是,如果连续两年未申请继续轮候的,将视作主动放弃申请。
有增加积分的小妙招吗?
浏览后《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试行)》发现,此次杭州拟实行的积分落户办法,其实相对宽松。
杭州拟施行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扣减分等四部分12项(具体加分项见下方表格),按照个人情况分项积分,计算总分。
细细看过12项之后,发现导向分包括原籍地区和落户地区2项。若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为萧山区、余杭区和下沙经济开发区,加10分。若落户的合法稳定住所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富阳区,可加20分。
有加分就有减分。为了倡导守法诚信,有5项情况将会减分,减分幅度还不小。比如,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的,1次减30分;被收容教育的,1次减30分;被强制隔离戒毒的,1次减50分。
怎么申请?达到多少分才可以?
想要申请积分入户的市民具体怎么操作?《杭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办法(试行)》给出答案: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通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按照积分指标录入相关信息,建立积分档案,完成预评分。
预评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人员,需下载《杭州市积分落户申请表》,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统一向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
经审核获取入户资格的人员,其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关投靠和随迁政策办理。
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
积分落户申请受理后,评分指标内容和分值发生变化的,在办理周期内,积分不作调整。
根据审核计分结果,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杭州市拥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况确定排名,分别于每年的11月份在杭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杭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站等途径公示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同时公布当年落户指标分值)。
申请当年符合基本落户条件,积分排名尚未进入入户名单的,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可申请继续轮候,其核定的分值可以延续参加下一年度的申请,积分情况发生变化的,按申请时补充提交的材料重新核定分值。连续2年未申请继续轮候的,视作主动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