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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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杭州的幼儿园正在陆续发放入园通知书。家住杭州某小区的马先生等得格外心焦,因为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要是被调配去离家较远的幼儿园,接送孩子就太不方便了。”

马先生的“入园难”问题,不久后有望得到解决。日前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共同出台《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我省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从7月1日起,幼儿园将成为我省住宅小区“标配”。

如何确保《办法》里的举措落实到位?幼儿园师资力量能否跟上?幼儿园用地怎么解决?6月14日,记者专访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负责人,对此进行一一解读。

记者:请介绍一下《办法》的出台背景。

答:近年来,我省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尤其是城镇的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

为了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要求,6月至8月,省教育厅会同省建设厅组织相关专家,分两组赴杭州、温州、湖州、金华、衢州、台州开展专项调研,实地考察了6个设区市、13个县(市、区)30余个配套幼儿园。

实际上,从2005年开始,杭州、温州、嘉兴、金华等地已陆续出台规范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地方性文件。调研主要是为了摸清我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的政策制定、实施以及建设和管理的现状,更重要的是,也理清了当前各地实施此项工作时存在的瓶颈和困难。《办法》就是对此提出的对策。

记者:《办法》如何落实到位?

答:目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制定并落实区域学前教育布点规划。

各市、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教育、发改、国土、建设等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城镇发展、人口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实际,编制当地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也可结合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一并编制。

此前全省各地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并不一致。但从7月1日开始,各地在出让土地时就必须按当地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将配套幼儿园建设提前规划好。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4-)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里的行动节点:各地要在年底前超前谋划区域学前教育布局。

记者:《办法》要求已建成的住宅区,需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学前教育设施。但不少老小区此前并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用地,这个问题如何破解?

答:各地可以利用旧城改造、老小区拆迁等来落实老小区配套幼儿园布点规划,或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将空余校舍优先改建成配套幼儿园等办法。

对于这些已建成的住宅区,各地教育、国土、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部门会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

记者:配套幼儿园建起来了,师资力量能否跟上?

答:《办法》要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是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幼儿园硬件设施的建设只是建立幼儿园的第一步,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的师资配备、保育教育、安全卫生都有具体的规定。省里也鼓励新建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采用“名园+新园”等方式建立普惠性幼儿园。

目前各地在建立新的公办幼儿园时,举措各有不同。例如杭州等地,采用集团化办园来保障幼儿园的办学质量。也有地方推行选派优秀园长、骨干教师去新幼儿园任教,同时指导新入职年轻教师的“老带新”办法。而为了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我省也推出多项举措。除政策优惠和资金奖补外,教育部门还会派驻优秀公办教师进行业务指导,并开展教师培训。

而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今年,我省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要达到85%左右。我省还通过逐年提高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配备比例、扩大师资来源、强化教师培养培训及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等举措,切实推进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记者:除了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如何让农村孩子也享受优质普惠性幼儿园资源?

答:《办法》要求的编制学前教育设施布点专项规划包括农村,而推进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也是《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目标。

农村幼儿园仍存在办学条件差、师资水平不高等问题。省里正在积极推行城乡共同体、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大力引导和鼓励城镇优质幼教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到农村设立分园、教学点。目前还采用委托定向培养等方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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