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黑龙江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
黑龙江退休养老金调整方案,黑龙江退休养老金调整政策细则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建议养老金上调应该更加注重公平性,不能完全按照工资收入“多缴多得”,更应该考虑物价、身份级别、年龄、城乡差别等因素,建立补贴激励之际,将目前的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进行分离、整合。
养老金上调调整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单位、不对、院校等单位退休的退休人员。
养老金上调计算公式
个人养老金数额=老年养老金+劳动退休金+个人储老金
月老年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年龄补贴率×(个人年龄-65)+劳动补贴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劳动退休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退休金百分率×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月个人储老金=个人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的110%÷(76-个人实际退休年龄)
养老金上调步骤
1.9月底前,试点城市完成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核实,非试点城市底前完成核实。
2.10月1日,试点城市按养老金调整方案调整养老金。
3.1月1日,全国调整养老金。
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
有分析指出,如果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将使超过8000万的退休人员受益,但客观上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前推进,部分地区滚存资金池枯竭,个别县市出现当期严重收不抵支的状况,地方财政面临来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压力,严重者“不吃不喝才够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缺口”。
在省级统筹的背景下,地区间负担比的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余缺的差异。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且劳动力流出的地区的负担比高,导致这些地区养老金存在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