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关于出租车,李书福两会提案其一推动出租车体质改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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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不同城市规模,设立相应出租车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对各项改革措施,进行分类指导、科学评估。对于辽宁和各地一些对出租车体制改革的实践和措施,交通运输部作为主管部门,应加以借鉴和吸收其经验教训,并运用到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以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改革的整体推进,同时发挥试点城市效应,使各地改革有方向、有目标、有榜样,最终为全国性出租车行业体制改革奠定有力基础。真正使出租车改革成为今年一个改革重点,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现突破。

  3、我还要重申我去年提案中所建议的,出租车行业亟待进行体制上的改革,打破利益固化的“坚冰”。改革的方向应是破除上述两大垄断,实行完全市场化。将出租车数量的配置彻底交还给市场,直接向符合准入的一线司机开放出租车经营权,允许他们绕过“坐收渔利”的出租车公司,通过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运营管理费用和公共资源占有费用,直接向市民提供出租车服务。通过充分竞争盘活市场。只有这样,普通老百姓才有可能真正告别“打车难”、“打车贵”的那一天!只有牵着这样的“牛鼻子”,我们的出租车体制改革才能真正体现“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提案二:关于加强信息化技术下经营交易税收管理的提案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络的广泛普及和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交易”、“网络营销服务”等营销新方式已逐渐走进大众百姓日常生活并风靡流行。越来越多的经营者开始青睐于在现代信息技术下这种快捷、方便、高效、实惠的买卖交易手段。为推动创新创业,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调查中发现,这种营销服务形式,有以下几个弊端:一是无照经营较为普遍,网店店主来无影去无踪,违法犯罪成本极低;二是交易税收偷漏严重;三是假冒商品盛行。网络交易额每年翻倍增长,税收漏洞却逐年扩大,在现代信息化技术下的网络交易税收流失问题已经日益严重,特别是由此造成的不公平市场竞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这些问题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亟待我们去研究和解决,我建议:

  1、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经营活动的监管。主管网络信息技术下商务经营的相关部门应强化对信息商务平台税收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现在由于经营此类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处于税收盲区内不需要缴税,可以不开具发票,可以名正言顺地偷税。比如,现阶段颇受争议的各种专车服务,一方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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