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经营权改革,出租车经营权改革最新消息方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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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触及北京出租车行业利益格局的改革正在进行。

北京市新近出台了《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北京市交通委表示,还将于6月前出台八项细则,包括出租车经营权由无期改为6年有效、调整租价结构、推广电召等高效打车模式、规定准入和考核制度等,用以改变市民“打车难”的状况,改善出租车的服务水平。

多名学者指出,出租车的经营权及其利益分配问题,是这个行业的核心。只有打破固化的利益分配格局,引入市场竞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租车行业的一系列问题。

关注这回北京市出台的“一揽子”政策,不难发现“新思路”:出租车经营权由无期改为有期、出租车企业逐渐改为“专营”、推广电召服务等。在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看来,此次出租车改革触动的是“根上的问题”。

而在长期关注出租车业的学者们看来,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新思路不仅引发了期待,也带来了新的考题。

经营权不再“终身制”

“打车难”的直接原因是运力相对不足。北京市交通委称,据测算,目前北京市的出租车处于“紧平衡”状态,为此,交通部门将适度增加出租车的投放。

这一次的增加是有条件的:有活水“流入”,也牵动了“流出”机制。

《意见》指出,新增车辆将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出租汽车增量投放将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配置给企业,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一致。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表示,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一直就是经营权归政府所有,政府无偿向市场配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许可私下转让,更不允许有偿转让。但原来无偿配置时,对出租车的特许经营并没有明确期限,也就是说,企业取得了经营许可权后就可以一直拥有,导致一些企业对出租车以包代管,不对司机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

现在,无偿得到的长期运营权将要变成有期限的。在具体操作中,增量和存量会分别实施:新增的部分按无偿有期限来管理,期限按车辆的报废年限计算。在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新的出租车报废年限拟由过去的8年改为6年,新增出租车运营权也是6年;存量部分会逐步改为“有期”的,也就是说当现有的一批拥有长期运营权的车报废时,将更新一批新车,新车带着的经营权随之变为6年。

经营权是出租车公司的安身立命之本。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曾分解过出租车收入分配的要素:政府控制着经营权的发放,没有特许经营权想参与运营,就是违法,要受到制裁。因此,出租车运营收入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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