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涨工资方案细则
2018海南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及涨工资方案细则尚未公布!故而2017情况如下:
从省社保局获悉,我省将于3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本年度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退休人员可通过网上认证、机构认证、表格认证、预约上门认证等方式进行资格认证,逾期不进行认证者将按规定被暂停发放养老金。
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按人均月增277元的标准上调,为历年来最大。日前,人力社保局发布养老金上调方案,调整后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将从目前的2773元提高到3050元,首次突破3000元大关。据悉,1月、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15日银行发放养养老金之际一并补发到位。
据了解,此次认证的人员范围为:2017年1月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由我省各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1.定额调整
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2.挂钩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3.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