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山东养老金调整方案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山东养老金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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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
记者从济南市人社局获悉,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决定自1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连续第十一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此外,山东还对“建国前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等单独制定了养老金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退休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不含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退职)人员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增加。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与往年不同,此次全省调整养老金采取了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缴多得,进一步加强养老金调整办法的效率和激励功能。”
此外,此次调整养老金还采取了适当倾斜的办法,针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三个年龄段,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建国前老工人”:
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55元,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75元
对12月31日前已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此次养老金政策规定,红军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555元,抗战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395元。
“五七工”、“家属工”:
定额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据悉,对12月31日前,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也将调整养老金标准。
具体调整也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定额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是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第三部分是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适当倾斜办法中,政策规定,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5月20日,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不含按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下同)。本市近期将贯彻实施,并从1月1日起补发。
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一是普遍调整,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具体见下表)。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3.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这次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即全省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都按统一的额度增加,体现公平。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分别增加一定数额的待遇,主要体现长缴多得。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退休人员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增加,主要体现多缴多得。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不含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
《通知》明确,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企业新中国成立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另行制定。按《通知》调整养老金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和原鲁革发〔1972〕143号、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11连调,从1月1日起补发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对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统一的调整机制。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全省的统一政策,各市贯彻执行。凡全省统一规定执行的政策,各地不得另行作出规定或擅自变更。
国家从2005年至今连续十一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规定,积极筹措资金,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了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已从2004年的787元增加到的2655元,人均增加1868元,增幅为237%。今年是第十一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增幅10%。近期本市贯彻实施,并从1月1日起补发。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计算方法
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10%左右
报告摘要: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听说我们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要调高啦,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业退休职工罗女士对此充满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说,企业退休职工将迎来养老金“十一连调”,增加幅度在10%左右,预计最快3月就会发布调整方案;“养老金并轨”细则各省将陆续出台,并带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结构变化,加大基本工资的比例,将津贴补贴的一部分纳入基本工资范畴。
2015养老金调整最新: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怎么算
养老保险:
养老金的算法很复杂,国家每年都会把缴费基数变一次。如果你现在30岁,你现在的缴费基数是3000元,而退休年龄如果是55岁的话。那你必须在你40岁以前就开始交养老保险了。而如果你现在从30岁就开始交,交到55岁是25年,那首先肯定你能享受养老金了。其次,如果25年后你交的3000块的缴费基数已经变成了6000。那你55岁的时候首先每个月可以拿到6000×20%=1200块的基本养老金,这是国家给你的。此外你的个人帐户上的钱在25年里也积攒了不少。把缴费基数平均一下好了,(3000+6000)÷2=4500,那么你这25年里个人帐户上应该有4500×8%(你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比例)×25年×12个月=108000元钱。除了之前的1200块以外你每个月还能拿到108000÷120=900块?这样你55岁开始每个月起码可以拿到1200+900=2100元的养老金。
当然每年国家的基数还在往上涨,这样每年除了你自己的900块。你退休以后每个月都会拿到比1200块更多的钱,那你的养老金当然也会越来越多的所以说交养老保险交得越多越好。你交得越多你退休以后享受的也越多。而且,国家每年调整基数以后你拿的钱也会越来越多。现在交1000十年之后拿1500都是有可能的。但是不管你在哪里交社保费,等你退休的时候你都只能回你的户口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所以,在基数高的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回基数低的地方享受养老金的人那就亏大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你年轻的时候在南京工作,交了20年的社保然后退休了。但是如果你的户口在黑龙江,那你必须回黑龙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在南京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而当你退休的时候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才1000,那么你退休的时候只能享受1000的待遇!这是很亏的!
一句话?如果你在富地方交社保但是退休的时候回穷地方享受社保?那你一辈子交的很多但是享受的很少!交3000块可能只能享受1000块!这是很恐怖的事情。但是没办法,国家就是这个政策,所以请所有目前户口在基数低的地方但是在北京或上海等基数高的地方工作交社保的注意了。你要么就在西部交社保,要么就在退休前把户口迁到北京或上海。否则你就是在做人生一笔巨亏本的买卖。也许你会说,如果在基数低的地方交钱?退休的时候回基数高的地方享受高福利。错!你以为劳动保障部门会随随便便就让你享受么?一般这种情况下政府会找个理由直接拒绝你转入!到时候你就聪明反被聪明误了。在黑龙江享受不了,在南京也享受不了!不过有些地方对这样的情况有了一些缓和的规定,比如南京允许你在退休前5年从基数低的地方转回南京,再在南京继续交5年南京的高基数,之后允许你回南京享受养老金。这个政策各个地方估计都不一样,有打算转的人最好现在就去你当地的劳动局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免得退休时候发生你意想不到的意外
山东企业退休养老金最新消息
今年6月份,山东省临沂市企退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会增加。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自今年1月1日起,将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今年6月份,临沂市各县区将陆续调整及补发企退人员的养老金。
21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要求此次调整的范围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
据介绍,此次调整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采用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普遍调整,按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长125元;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退休人员缴费年限长短划分为7个档次,月增加额为30至90元。第三部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具体为,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50元、150元和280元。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三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同时,对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对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根据要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范围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企业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5月底临沂市养老金调整工作完成,6月份起各县区将陆续发放调整及补发的养老金。”市人社局社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会在最短时间内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手中。
补缴参保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养老金水平。
调整人员范围为,12月31日前,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据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普遍调整,按三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第二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增加30元;第三部分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按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3%计算增加。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补缴纳入统筹时认定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20元、40元和80元。其中,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30元、20元和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