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养老保险有关的新政策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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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介绍:“这要根据单位不同的类型确定它的资金来源,首先作为机关公务员来讲,都是财政拨款,作为单位的缴费部分都是可以纳入到财政预算,由财政来支付,对于参公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都是可以由财政同样纳入预算来缴纳单位的这方面的费用,事业单位改革以后,如果是一类的事业单位,单位的缴费部分同样纳入财政预算里面,由财政来支付,作为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的是财政差额拨款,除了单位缴费有一部分是纳入财政预算的,需要由单位自筹资金来支付这个缴费。”

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现收现付,部分积累,主要是代际赡养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缴费来供养已经退休的一代,不用同时筹措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公务员的供款渠道只有财政,所以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财政是唯一的供款渠道,不允许机关自筹自支搞小金库。

但他同时也指出,就现实财政能力而言,完全可以安排好现在的在职职工缴费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但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将来的负担会越来越重,对长远的资金平衡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比如外界一直建议的对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营来实现保值增值,他透露已列入养老保险顶层设计的总体方案中,会尽早提出一个具体方案。

此外,根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因此不会出现挤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存基金的问题。

养老金怎么发?

改革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来发放。

在10月1日之前已经退休的“老人”,还和以前一样,维持原待遇不变。10月1日之后参加工作的“新人”,完全按照新办法实施,在职时缴费,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这个养老金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

情况最复杂的是单位的“中人”,也就是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这部分人,在《决定》中,改革前算作“视同缴费”。“中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金的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这次改革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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