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
珠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维持不变
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维持2139元不变。
据了解,我市执行全省统一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从2425元下调至2139元,按缴费工资下限缴费的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减少支出28.6元,劳动者每人每月减少22.88元;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每人每月减少支出51.48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全省统一政策,7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继续执行2139元,按缴费工资下限参保人员的缴费支出没有变化。(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