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上调区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2015烟台市芝罘区上调区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近日,烟台市芝罘区调整提高了区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涉及退休人员5.2万人。新的养老金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目前,芝罘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正积极核对数据,养老金补差部分预计6月底发放至个人账户。
此次享受待遇调整的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以及已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普遍调整部分由固定调整(170元)和按比例增加(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两部分组成;企业退职人员由固定调整(136元)和按比例增加(12月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4.8%)组成;建国前老工人调整,红军时期参加革命战争的,每人每月增加500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