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最新,双鸭山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随着双鸭山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逐年增加。市委、市政府及教育局高度重视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不断加大对市区学校的投入,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各种措施,强化管理,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双鸭山市教育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当前民工子女入学现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国、省、市一系列有关做好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提前进行了精心部署,切实保障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双鸭山市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一是全面接受农民工子女免试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安排,一视同仁”的原则,全市各公办中小学敞开校门,无条件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二是简化农民工子女入学手续。由于农民工随迁子女流动性较大,为方便入学,双鸭山市采取特事特办,着力简化入学报名程序,降低就学门槛,在入学、转学等方面给予灵活办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准入条件,只要民工家长有用工合同、暂住证、或者在城区有固定住房。凭这些材料就可在公办学校报名就读。其子女入学按照“三对口” 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按学区安排其子女就近入学,必要时还可先入学、后办手续。三是积极开展对贫困生资助。按照国家助学政策,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开展农民工随迁子女助学活动,不让一个民工子女因贫失学,并建立长效扶贫机制,发动全社会开展与民工子女扶贫结对活动,确保所有随迁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三年来共资助农民工随迁子女1410人,资助金额近30万元,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正常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
不断完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保障机制,一是接收学校对农民工子女一视同仁,统一学籍管理;二是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实行免、减、缓交规定费用的优惠政策;三是对农民工子女入学实行“三同”政策(即同等待遇、同等学习、同等质量),学校应采取混合编班制,消除教育中不必要的心理间隔,使农民工子女很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四是在接受教育、入队入团、评优奖励、课外活动等方面对农民工子女不搞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