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外地户口孩子上学政策最新,贵阳务工子女入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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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相关问题

1、什么是户籍生:

①(人户一致)即与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一致,在户口所在地上学的,称为本地户籍生。(如孩子是南明户籍,并且在南明区就读)

②(人户分离)包括集体户、公共户、寄搭户、空挂户、拆迁户、安置户、公租房保障户等。

2、什么是随迁子女:

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Q:想去户籍外的其他区报名可以吗?

A:如果报公立学校不可以的,公立学校是采取划片招生,前几年还有特长生可跨区报读,但2020年开始,将取消特长生招生。如果是报民办的话,户籍就不存在影响了。

Q:户口和房产地址不一样怎么办?

A:户籍和房产不一样,这种情况主要还是看户籍,以户籍为主。最好在哪儿上学,户口和房产保持一样。

Q:非贵阳户口除了申请进城务工子女政策以外,还有其他方法可以就读公立吗?

A:有的,满足以下情况也可就读公立学校:满足特殊条件和情况的,如人才引进、归国华侨子女、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残疾人子女及残疾人适龄儿童。 满足以上情况的可以咨询所在教育局。

Q:有居住证,在贵阳有房产但是没有贵阳市户口入学条件。

A:a. 贵阳市小学生划片以户籍为准,此类情况只能按照外地务工人员相关办法处理。

b. 有房产可以把户籍迁入贵阳市,(户口迁入时,一定要把孩子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一起迁入,未满18岁的孩子户口迁入一定要有监护人!)在入学前迁入即可!

Q:非贵阳户籍商贩子女怎么入学(无营业执照、无社保)

A:a.非贵阳户口且无社保、无营业执照,不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就读条件的,需回户籍地处就学!

b. 购买房产把户籍迁入贵阳市。

Q:外来务工子女可以报读公立学校吗?

A:可以的,只要满足意向报读区域入学条件即可。(注:各区随迁子女入学所需材料请向上浏览)

Q:房子租给别人办居住证给小孩小升初,会不会影响户主自己娃娃升学?

A:不影响。符合政策的户籍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读,划片范围以当年公布范围为准。

Q:孩子目前外省读小学,小学毕业贵阳读初中可以吗?

A:如果小学转回贵阳,在规定时间,携带贵阳市居民户口簿和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籍证明,到所在区教育局进行登记,办理学生的转学申请,符合政策的学生,统筹安排转学。

Q:我们家是寄搭户,可以读公校吗?

A:可以的,划片时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入学,也就是说当所在区还有招生空缺时,就近安排人户分离(寄搭户、集体户等)的儿童入学。

Q:孩子户口和在爷爷奶奶在一起,是按照哪哪一个地址来划?

A:按照孩子所在户口来划分。

贵阳市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入学流程

1、向学校提供报名所需材料

2、学校审核证件并存档备查

3、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今年,贵阳市依然坚持实行划片入学,贵阳市教育局表示,各区(市、县)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随机摇号、派位)。但在学校招生片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对于需要对现行片区进行调整或准备实行“多校划片”的,各区(市、县)教育局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以及教育督导等部门充分参与。新旧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2018年起,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计划管理。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根据省教育厅“今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56人以内,力争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七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的要求,在限定额度内设置班级规模,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

此外,市教育局表示,2018年起,贵阳市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在市教育局公布的统一招生时间前发生的任何招生行为均视为无效,已经向家长收取费用的,由各区(市、县)教育局责成学校全额退款。民办学校招生期间,市教育局将组成观察团对全市民办学校招录情况进行巡察。

按照教育厅规定,贵阳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要摸清辖区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优先安排“人户一致”(即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报名人数,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儿童少年入学。

今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时段同步开展,4月至6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前期准备工作,7月至8月,各区(市、县)教育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全部工作,其中民办学校面谈及录取在6月30日至7月6日完成,招生时间不得延长;9月,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情况专项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贵阳市还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从2019年起试行义务教育招生网上报名。

严禁选拔生源 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市教育局表示,民办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实践能力、兴趣爱好等方面采取面谈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

但是,严禁学校进行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贵阳市教育局将对违规组织统一考试的公办学校校长进行责任追究,对民办学校通过笔试选拔的学生视为无效招生并核减该校次年招生计划。

此外,严禁初中学校到小学以推优或其它类似方式变相挑选学生,严禁小学为初中学校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开展的推优、讲座等提供场所,严禁任何小学校长和教师为初中学校推荐生源。

市教育局鼓励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市教育明确,原已举办且2018年有特长生超生需求的学校,必须经区(市、县)教育局批准后统一将申请材料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结合学校办学特色,按照“规模控制,不再新增”的原则同意后向省厅重新申报(申报材料附课时安排、教学计划、去年省厅批复印件,逾期视为不再申报),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招收特长生的,一律视为违规招生。已招收特长生的初中学校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到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

针对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贵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一步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市教育局表示,各区(市、县)教育局要按照居住证(居住证应在有效期内)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原则安排随迁子女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应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同时,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向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此外,贵阳市教育局强调,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省教育厅办公室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时明确,我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暂不调整。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消除大班额的实际,经充分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意见,考虑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现状,我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年龄暂不调整,仍为年满六周岁(8月31日前出生且年满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要严格划片入学,落实“免试就近入学”,通过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实现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主城区、热点学校的指导、管理和督查,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化解“择校热”。统筹做好县域内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招收特长生名义将考级证书、竞赛成绩、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入学依据或参考。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初中学校一律不得招收特长生。原已举办且2017年有特长生招生需求的学校,必须经县(市、区)教育局向市(州)教育局重新提出,由市(州)教育局于2017年4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申请,经批准方可招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初中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降到县(市、区)初中总招生人数的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