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河北省户口迁入条件与手续详解
6月7日,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人口管理支队户政大队大队长刘洁做客河北新闻网《阳光理政》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主持人:请问刘警官,今年省公安厅新推出的便民利民新二十条措施涉及户口业务的都有哪些呢?
刘洁:有三条:1.省内居民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可在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无需要再到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及其它证明材料。过去,居民跨市、县迁移户口需要在迁入地县级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迁证后,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及其它证明材料。实行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有效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少跑路。
2.对于设立社区公共的户口,现在因为随着这几年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城镇的落户条件已经逐步放开,一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包括技术工人以及其他的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他们虽然符合城镇落户条件,但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落户地址,而没有办法去迁移户口,我们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了社区公共地址户,有效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3.对新生儿取名提供重名查询,因为我们国家人口的数量众多,汉字姓氏名字用字习惯集中,形成很多公民姓名大量的重复,给公民的学习、工作、生活造成一定的不便,现在我们推出的这项查询服务,比如你给孩子取姓名,监护人可以凭着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到户籍地所在派出所申请查询本省、本市、本县范围内相同的姓名人数,给孩子取名字多一些选择,避免重复,为群众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