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文
四川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据悉,国务院印发2号文件以后,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省改革的基本原则、统筹模式、系统建设以及目标任务,特别是第一个提出实行与财政管理体制相衔接的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模式,职业年金省级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统一开发、中央驻川单位省级集中经办,为推进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改革领导小组,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均需报呈省政府常务会审议。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密切协作、扎实推进,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准备,四川省省级统筹制度体系完成搭建,机保改革政策顺利出台,财政资金保障体系完成构架,全省统一的业务财务一体化的业务信息系统投入使用。
从9月份开始,省市县三级217个社保经办机构全面启动征收和发放工作,成为全国为数不多全面启动实施的省份。截至11月底,全省参保单位6.5万户,参保人数276.32万人。其中在职人员182.97万人,退休人员93.35万人。累计征收并归集到省集中管理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312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194亿,职业年金118亿。累计发放基本养老金100亿元。
延伸阅读
四川养老保险费率或阶段性下调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加职工现金收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将从今年5月1日起的两年内,进一步对五险一金作出调整。那么四川现行的缴费政策如何?调整方向如何?
养老保险费率是否下调
新政的方向已经公布,即“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份,将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底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超过9个月的省份,可以阶段性降低至19%。”对此,四川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称,四川省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一直是20%,因此无需再次“降至20%”。而对于是否会进一步“阶段性降低至19%”,则需国务院进一步出台实施办法后,参照执行。
对于养老保险,国务院此次决定下调的只是单位缴费比例,并不包括个人缴费比例。而不论单位缴费比例最终如何调整,都不会影响到参保人领取的待遇。
失业保险费率如何下调
“阶段性”的时间长短、比例是1%到1.5%的哪个点,都要等国务院出台指导文件确定实施方案时,各省才能参照调整和执行。而目前,四川省将要求各市州尽快进行失业保险的基金测算,以掌握各市州基金的可支撑性,测算出各地最大幅度能降低多少才能保证基金的可持续性。“因为我们降低费率后,必须仍保障失业人员能够领取足额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