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中央地方分成比例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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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去几年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下称“营改增”)一直被期望在去年底之前实现全行业覆盖。

昨日,国务院总理*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明确,营改增今年要全面推开,而我国的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这意味着,营改增后地方的分税比例落差有望小于此前预测。至此,地方终于拿到了这颗翘首已久的“定心丸”。

重提“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

营改增最早于2012年起在上海试点,截至目前,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均已全面推开。国务院曾明确提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营改增改革,然而从事实来看,这一进度并未如期完成。

其实,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去年多次表态的“微妙”变化中也能看出,营改增全面铺开的难度在不断加大。去年6月28日,楼继伟在作关于中央决算报告时提出,今年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

7月底,楼继伟称要抓紧推进营改增改革。而在8月底他则改口表示,将适时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到了12月,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营改增肯定是完不成了,收支压力太大。

“收支压力太大”,刘尚希的一句话道破了楼继伟多番改口的原因。即便如此,业界也仍支持营改增全面推开。*在昨日的会议上明确表示,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前期试点已取得积极成效,今年要全面推开。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也表示,财税体制改革不能“空转”,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除了预算制度外,税收制度还未出现较大改革,因此营改增将成为财税改革的“牛鼻子”,否则就会拖整个改革的后腿。

地方财政遭遇“雪上加霜”风险

改革决心难掩推行瓶颈。目前,长期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地方财政,在去库存压力愈发增加的情况下,已经承受着较大压力了,业内表示,如果营改增,增值税的中央、地方分享比例仍维持75:25不变,地方的财政收支将会“雪上加霜”。

目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我国地税收入中的三大主体税种,也是地税收入增长的主力军。但随着营改增持续推进,地方的主体税种直接调整成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地方税收收入缩小,中央和地方共享税收则不断扩大。因此,中央地方财政失衡加剧,成为专家眼中营改增全面推开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

此前,业界专家对于解决上述问题大致提出了两种解决方案。一是在地方税体系暂不完善的情况下提高地方对于增值税的分享比例,以缓解短期内地方税收的空白;

二是在地方税体系完备的基础下,地方不参与增值税的分成,但中央要以转移支付的方式使用这部分税收收入。

事权财权匹配的分享机制

从*本次的表态来看,专家提出的首套方案即将成为现实。“首先,*的表态确切释放出,营改增后,增值税还是共享税的前提,其次调整增值税分享比例的提法也直接给出了问题的解决途径。”刘剑文表示。

业界有专家称,税收改革本来就要兼顾地方的积极性,中央事权有所增加,但地方事权在仍然较多的情况下,财权被大大削减,势必会令改革难以推行。

对于未来增值税分享比例的调整方向,刘剑文认为,在权衡中央、地方财政收入总体情况后,实现事权、支出责任和财权的匹配。

“从现阶段来看,比较可行的方式是基本维持过去营业税、增值税并行时的分享比例,在营改增后不要出现过大的变化,但由于中央事权将逐渐增加,比例略微调整,向中央倾斜也是合情合理的。”刘剑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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