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养老保险单元缴纳比例下调
为全面深化我市人社规模改良使命,深入开展群众蹊径实践勾当,办理社会存眷的热门难点题目,经报省人社厅赞成并报市人民当局核准,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出台《关于调解茂名市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的关照》(茂人社〔2014〕104号),将从9月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单元缴费比例同一由18%下调为15%。
这项政策的实施,是继本年6月全面实施城乡住民大病医保“一站式” 结算处过后又一项惠民的重放荡措,将大大减轻我市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承担压力,使我市企业与周边地域的缴费差距将大幅镌汰,从而营造公正竞争的情形。
市人社局关照要求,单元缴费比例下调后,各地要凭证市级统筹的有关划定,切实采纳有用法子,进一步核实缴费基数,定时足额征缴,并落实当局责任,确调养老保险报酬定时足额发放。因费率调解导致各区、县级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出入发生的缺口,由各区、县级市当局通过加大扩面征缴力度、调解财务支出布局等方法办理。
单元缴费比例下调后,各地要凭证市当局下达的扩面征缴方针使命,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健全扩面征缴方针责任制,明晰责任,全面落实地税全责征收,实现基金当期出入均衡。年末时凭证各地完成扩面征缴使命的环境公道分派养老保险调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