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房养老”政策的两点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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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房养老”政策的两点误读

《关于开展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伊始,引起社会各界普及存眷和热议,乃至激发大量质疑。然而,“以房养老”政策受到质疑部门缘故起因,是社会对“以房养老”政策存在误读,以下两点较为突出:

误读之一:“以房养老”不如出售房产或出租住房养老

现实上,“以房养老”可以在某种意义上领略为出售房产养老,但其与一样平常的出售房产存在较大不同。第一,“以房养老”不是一次性出售房产,而是分期出售,出售限期为条约签定日至晚年人身故,身故之前将一连得到养老金现金流;第二,“以房养老”时代,晚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承拥有衡宇占据、行使、收益和经抵押权人赞成的处理权,而出售房产或出租住房养老时代,晚年人必需放弃住房的行使权,另谋其他住处;第三,“以房养老”是反向抵押营业与终身养晚年金保险有机团结,保险公司依照条约约定按期向晚年人付出养晚年金直至身故,确保老人的暮年糊口后顾无忧,无形中进步了晚年人的隐藏长命收益;第四,“以房养老”时代,保险公司除了付出必然养老金以外,可以提扶养老、照顾护士、医疗乃至养老社区等方面处事,将改变传统的纯真现金养老模式,有利于促进养老处事产物多样化,更好地满意差异晚年人的养老需求。

误读之二:“以房养老”将镌汰后世担任的资产

现实上,资产有多种存在方法,凡是分为活动资产和牢靠资产,而“以房养老”是把牢靠资产转化为活动资产,牢靠资产和活动资产都有价值颠簸的风险,但差异范例资产转换自己一样平常不会引起资产贬值。第一,“以房养老”时代,晚年人可以得到必然数额养老金,除了满意自身养老需求之外,多余部门同样可以奉送后世,反之,尽量房产将来可以遗赠后世,但后世必要包袱晚年人的养老责任,满意晚年人养老金不敷之需;第二,晚年人乐意把房产作为遗产留给后世的一个重要缘故起因是近些年住房价值高速上涨,房产成为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本领之一,但今朝房地产市场正处于调解期,住房价值非但不会一连高速上涨,乃至存在价值下跌风险,对晚年人而言,“以房养老”一方面可以锁定房价下跌风险,当房产处理所得不敷以偿付保险公司已付出的养老保险相干用度时,保险公司将包袱房价不敷的风险,不再向晚年人的家眷追偿,另一方面,无论是参加型产物还长短参加型产物,抵押房产代价增值部门将部门可能所有归属于投保人,其身故后房产处理所得在送还保险公司已付出的养老保险相干用度后,剩余部门依然归法定担任人全部。

综上所述,“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产物,实质是房产证券化,一方面可以盘活晚年人房产存量,为晚年人养老提供必然额度的一连现金流,另一方面可觉得晚年人提扶养老、照顾护士、医疗等方面处事,让晚年人享受传统的居家养老的同时,进步晚年人糊口品格。

(作者系中国保险学会研究部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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