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产假天数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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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聊城产假天数新规

山东聊城产假新规

生二孩增加产假60日,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职工怀孕3个月后可到市医保处生育保险科办理定点医院备案手续。4日,聊城市人社局参加“市长热线”接听活动时,对二孩生育保险政策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悉,二孩政策出台后,很多家庭对生育保险的问题比较关注。聊城市人社局回应称,根据1月22日公布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晚育,放开二孩生育。符合法律和条例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顺产98天,剖宫产113天),增加产假六十日;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职工怀孕3个月后可到市医疗保险事业处生育保险科办理定点医院备案手续。可以在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包干项目内的孕期检查和生育,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和医院结算医疗费用,医院不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职工个人提出增加检查项目等其他特殊要求的,个人承担相关费用。

延伸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的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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